东莞拟规定村民个人建房住宅基底面积不超150平方米
乔雨/制图 《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昨日从市法制局获悉,该局发布公告,就《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暂行办法》对拆迁安置房、农民公寓、农民安居房的建设条件、建设标准等做了详细的解读。其中,非房地产项目配建的安置房,一律不得将安置房作商品房对外销售。参与配售的村民家庭原则上只能配售一套农民公寓。个人建房原则上,住宅基底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住宅建筑总面积不超过600平方米。 拆迁安置房:非房地产项目配建的不得对外销售 《暂行办法》提出,符合4种情形之一,可建设安置房。例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中涉及个人住宅,以房屋进行补偿的;政府征收国有土地上的个人住宅,以房屋进行补偿的;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本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住宅,以房屋进行补偿的;其他经审核、批准可以安置房进行补偿安置的。 关于安置房的分配,具体分两种情况。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原则上按与房屋产权登记载明的面积等面积分配;未经批准改建、扩建的,超出登记发证面积且宗地面积超过 150平方米、层高超过四层、住宅建筑总面积超过600平方米的部分,原则上不纳入安置房补偿,仅按建筑成本给予货币补偿。 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宗地面积150平方米以下、层高不超过四层、住宅建筑总面积不超过600平方米的部分,原则上按核定建筑面积等面积分配;超出部分原则上不纳入安置房补偿,仅按建筑成本给予货币补偿。对于整村搬迁项目,可根据“一事一议”原则,结合村庄实际,由镇政府(街道办)制定可操作性强的补偿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非房地产项目配建的安置房,一律不得将安置房作商品房对外销售。 农民公寓不得抵押但允许条件转移 《暂行办法》提出,群众有意愿,集体经济力量雄厚,具备可利用的集体建设用地,符合规划,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议同意,可申请建设农民公寓。 农民公寓建设原则上应达到居住组团的规模,即达到不少于300户或1000人的标准。在建设标准方面,以村(社区)为单位,农民公寓的人均用地面积不应大于30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不应大于60平方米。农民公寓规划的户数规模不应超出拟购房并承诺出资总户数的 30%。剩余未配售住房由农村(社区)集体保留待分配安置。 参与配售的村民家庭原则上只能配售一套农民公寓。原有宅基地人均用地面积大于30平方米的村民家庭,可配售多套农民公寓,但扣除首套公寓建筑面积后家庭人均配售建筑面积不能大于60平方米。 农民公寓参照农村宅基地进行管理,不得抵押,允许条件转移,转移后不得再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购农民公寓。因买卖、互换、赠予导致权属再次转移(含二次转移及以上)的,限于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住房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范围内。需转让的,应先由村(社区)按成本价回购,在村(社区)决定不回购的情况下方可转让给本村村民。 农民安居房村民符合5种情况之一可申请改、扩、翻建住房 农民安居房包括三种形式,即个人建房、联户建房、解困房。《暂行办法》提出,符合5种情况之一的村民,可向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的申请。 在建设标准上,个人建房应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原则上,住宅基底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住宅建筑总面积不超过600平方米,层数不大于四层。联户建房应利用现有宅基地,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指导,农村(社区)集体统一安排,符合条件的农民共同出资联合建设,户均用地面积不得超过 100平方米,采取多户联排等形式。(记者 潘少婷) ![]() (编辑:东莞网)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来源网站或作者个人观点,与东莞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有侵权联系后立即处理,在线联系QQ:94083,邮箱:admin@dongguan.gd.cn
-
为满足在内地居住的外籍人士新冠疫苗接...[详细]
-
图|活动现场 4月15日下午,由东莞市城管...[详细]
-
东莞智慧交通又有新举措了!近日,记者...[详细]
-
大湾区大学科技园!威远岛又一个重大项...[详细]
-
每年的4月15日-21日为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详细]
-
大手笔招聘医疗人才!在入选广东省高水...[详细]
-
近日,东莞市妇联“我为群众办实事——...[详细]
-
4月13日,市教育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详细]
-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市...[详细]
-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人力资源和社...[详细]
-
今天(4月13日)上午,东莞市2021年义务教...[详细]
-
今天(4月13日)上午,记者从东莞市202...[详细]
-
国医大师沈宝藩在病房查看患者的情况。...[详细]
-
想当教师的小伙伴看过来啦!根据东莞市...[详细]
-
重磅来袭!2021年第一季度“东莞好人”评...[详细]
-
近年来,青少年近视呈现低龄化和高度数...[详细]
- 最新最全东莞老赖名单出炉!跟他们做生意要小心
- 东莞大朗一酒店门口发生命案一死三伤 只因一场口
- 东莞积分入学,来算算你几分!转给有需要的家长
- 你的手机号有实名登记却被停机了?到底咋回事?
- 终于出来啦!松山湖中小学、幼儿园入学超详细申
- 莞惠城轨各站点海量内部图曝光
- 今日开始在东莞就能自助补换领身份证了(附办理
- 莞惠城轨马上要全线开通啦!
- 2015年度东莞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出炉 社保受什么
- 高埗镇电信大楼大屏幕竟播黄色视频 长达20分钟
- 滴滴顺风车万一出现交通事故,保险到底赔不赔?
- “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可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啦
- 东莞市公安局出入境可24小时自助办证
- 东莞地铁2号线沿路竟然隐藏着这么多好玩好吃的地
- 外省户籍居民,东莞可以办理你们的身份证啦!
- 警察蜀黍:学生打暑期工一定要注意这些事!
- 春运来袭!东莞这些“搞晕”你的火车站高铁站
- 东莞:专业技术人才新年“薪情”好 数十场招聘会
- 东莞这个网络女主播醉驾还载客回家,一查竟还
- 车主们注意!明天起,ETC走高速费用有变
- 石排小学生拿国家级发明金奖 目前已获32个市级
- 狠抓执行力 事事合民意⑤|开展“你送我检”,
- 湾区时代,东莞“靓”起来
- 曾经见义勇为的青年沦落为诈骗犯 潜逃8年在莞落
- 穗莞深城际延长线来了,设超级总部、皇岗口岸
- 速看!东莞又一非法工厂被举报查处,因为做了
- 揪心!东莞儿童走失24小时,幸运!“福星”车长
- 紧急寻人!16岁女孩离家出走两天了!求转发扩散
- 5分钟1趟的穗莞深城际要来啦!全面进入静态验收
- 东莞80后90后喝光了全市9成奶茶,其中女性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