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解决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根据《东莞市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现将石碣镇2026年积分制入学学位供给情况公布如下: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7日10:00-5月15日12:00。有需要申请积分入学的非户籍学生家长请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补报申请积分入学。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二、积分方法
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 号)执行。
三、录取办法
1.公办学校学位。小学一年级按照申请人的积分高低来安排入读公办学校。达到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的积分高者可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积分低者则由我镇招生工作小组按照积分学位名额,予以统筹安排。如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的将同时录取。建议家长根据自身积分情况选择学校,尽量选择服从安排。
2.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初中七年级按照申请人的积分高低来安排入读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学校。达到公办学位录取分数的可按志愿选择的原则安排入读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学校。如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的将同时录取。
3.民办学位补贴。公办学位录取完毕后,剩余未录取公办学位的,入读石碣镇范围内民办学校,将发放民办学位补贴。
四、递补原则
1.凡是录取后未在指定时间内到校注册的,视为自愿放弃被录取资格;
2.被录取但放弃学位所空余的公办学位不进行递补,用于解决新入户学生的补录入学。
五、民办学位补贴说明
1.补贴方式:东莞市从2022年秋季起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实行全员学位补贴,不再需要通过积分方式获得学位补贴资格。在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实行补贴资金“免申即享”,在缴纳新学期学费时直接抵扣。已享受属地政府购买服务的学生,不重复享受学位补贴。由市、镇财政按照学位补贴标准将学位补贴发放给学校。
2.补贴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上述标准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该补贴标准适用于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在校生。
六、重要提醒
1.延长报名时间。为了给各位家长充足时间考虑,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延长至5月15日中午12时。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所有报名信息和积分方选择将锁定,无法再更改。逾期未报名或未勾选积分入学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请及时核对“积分方”信息!如果您在报名初期已选择父或母其中一方作为“积分方”,现希望更换,请登录“东莞市阳光招生平台”,点击“修改资料”,在积分入学栏目重新选择“积分方监护人”,填写并上传有关信息资料,在5月15日12:00前保存提交,逾期不可更改。
七、招生咨询
石碣镇教育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69-82293301、82293311
招生咨询服务地点:石碣镇政务服务中心“入学咨询”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