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拟吊销“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学会”登记证书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民政部门户网站7月1日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显示,民政部拟对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学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学会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未按规定接受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民政部拟对其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学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学会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