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日前,该中心为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的取水点颁发了全市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取水权正式纳入东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范畴。
该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全省取水权不动产登记两大试点城市之一,首证颁发标志着我市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迈出关键步伐,有力推动取水管理由单一行政许可监管向物权登记保护延伸,为深化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积累全省可推广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东莞河网密布、水系发达,生产用水需求旺盛,但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面临较强的资源刚性约束。以往,市场主体取得取水许可证仅代表行政主管部门准许合法取水,而取水权作为《民法典》规定的用益物权,缺少物权登记凭证支撑,市场主体的取水权益就处于“隐性状态”,难以开展抵押、流转,水资源的资产价值无法充分释放。
针对这一现实堵点,东莞严格对标省自然资源厅试点工作部署,印发《东莞市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方案》,通过全面摸清全市取水许可底数,开展取水权地籍调查研究,编制专项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明确首次、变更、转移、注销登记业务办理规范,以合法有效的取水许可证作为唯一权属来源依据,打通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全业务流程,顺利实现首证落地。
此次发证实现取水管理从“一纸许可”到“红本确权”的转变,让企业隐性的水资源权益转化为可抵押、可作价出资的显性资产。企业可凭合法有效的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为企业升级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依托法定物权登记的约束力,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取用水行为,引导企业节约集约用水、科学高效用水,真正实现“水资源”向“水资产”价值转化,统筹水资源保护与产业高质量发展。
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表示,将继续深耕取水权登记试点改革,不断优化流程,推进多部门数据互通共享,同时探索取水权价值评估、抵押融资配套机制,总结梳理试点工作实践经验,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以改革创新持续赋能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水资源精细化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