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石龙镇新城区宝和街一家废品回收站收到了一张500元的罚单。这是《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9月1日施行后,东莞首宗针对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职责的处罚案例。
同月,在南城运河东三路,市民尹某随手丢弃烟蒂,被执法人员现场取证,罚款100元。
一张500元,一张100元。两张罚单金额不大,却标志着东莞这部新条例从“纸面”正式走向了“地面”。而透过这两张罚单的“开法”,更能看清东莞城市治理正在发生的变化。
“劝了三趟才罚”,执法的耐心从哪里来?
石龙这家废品站并非“初犯”。据石龙城管分局介绍,条例施行前,城管部门就已联合卫健、经发、社区等单位多次上门,“前后跑了不下三趟”,要求其清理堆放的废旧物料、清除积水和卫生死角。但每次都是“当面整改、事后照旧”。条例施行后,执法部门再次巡查劝导,确认仍未整改,才依法启动处罚程序。
三趟劝导,换来一张500元罚单。这个节奏,体现的正是条例第四十五条确立的执法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罚单不是“第一反应”,而是“最后手段”。
南城那张100元的烟蒂罚单同样值得细读。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等废弃物,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尹某被处以法定区间的下限——100元。
这不是“顶格处罚”,也不是“高举轻放”。100元的意义在于:它确认了一个此前模糊的规则边界——扔烟头不是“无伤大雅的小事”,而是有明确法律后果的违法行为。正如执法人员在处罚的同时对尹某开展宣教后,尹某主动捡起烟蒂投入垃圾桶,表示接受处罚。
罚款的金额可以商量,但“违法必究”的信号不能商量。
更值得关注的是,数字背后的系统性变化。据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披露,截至今年8月,全市通过小微执法妥善化解各类轻微市容民生案件8000余宗,包容免罚率达80.3%。绝大多数城市管理轻微违法问题,通过教育劝导实现了就地整改。
80.3%的包容免罚率,意味着每10宗轻微违规中,有8宗没有走到罚款这一步。这不是执法“放水”,而是一套梯度机制的运转结果——依托升级后的“E执法”系统三色码分级管理:首次轻微违规以普法劝导、绿码提醒为主;二次反弹开展警示教育、黄码警示;对屡劝不改的,依法启动简易程序处置。
石龙废品站的500元罚单,恰是这套梯度机制运行到“最后一环”的结果。它不是“首违不罚”的反面,而是“严管屡犯”的正解。
新条例施行至今不到一个月,石龙、南城等地已陆续开出罚单。从目前的执法实践看,东莞城管部门呈现出的姿态是审慎而清晰的:对初次、轻微、及时改正的,以教育引导为主;对屡劝不改、影响恶劣的,依法处罚,绝不手软。
条例第四十五条同时要求,城管部门应当“依法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对涉及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占道经营等轻微违法行为,依法编制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清单以及不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这意味着,“首违不罚”不是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而是有清单可依、有标准可循的制度安排。
从这个意义上说,新条例的“牙齿”不在于罚款数额有多高,而在于罚与不罚之间的那条线,画得清清楚楚。
9月1日至今,东莞的街头正在经历一场静悄悄的变化。废品站门前堆放的杂物被清走了,路面上的烟蒂少了一些,商户开始重新打量自家“门前那一亩三分地”。法规的效力,终究要体现在这些细微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