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3日,重庆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艾滋病防治条例》(下称《条例》),明确感染者的告知义务:感染者应将感染事实告知配偶、与本人有性关系者以及申请结婚登记对方当事人。
该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这一天也恰逢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世界艾滋病日”。
此次最大的变化就在于新《条例》明确了,如感染者和病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医疗卫生机构有权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进行告知,并给予医学指导。

从必须保密到代为告知
此前医疗机构即使明知病人感染艾滋病毒,也不得告知他们的配偶,这让医生们在保护病人隐私和阻断艾滋病传播之间,只能选择“保密”,客观上增加了疾病防控的难度。
这是因为此前已施行20余年的《重庆市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中,涉及感染者配偶的,主要是义务。旧条例中的保密要求为,“性病、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的配偶及与病人发生性行为者应接受检查和治疗。医疗卫生人员应对病人的姓名、住址和病史保密。”
现在,新的《条例》同样尊重隐私,如第八条规定,“未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公开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个人信息。”
同时《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感染者和病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其配偶、与本人有性关系者、申请结婚登记对方当事人。
可以说新《条例》严格区分了“针对特定对象的告知”,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的边界。
并且,第十四条第五项进一步明确,“感染者和病人未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履行告知义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有权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进行告知,并给予医学指导。”
这也是在疾病防控和个人隐私保护之间,尝试寻找一个更加合理的平衡点。
在重庆之前,已有多个省市授权医疗机构将感染或发病事实告知配偶、与本人有性关系者。包括广西、云南、广东、新疆以及四川凉山等地。
广西和四川凉山自治州还为感染者的告知义务设置了时间,两地均为一个月,若一个月内感染者未告知配偶或与其有性关系者,医疗机构有权告知。
上海也试图遏制艾滋病在配偶间的传播。1月印发的《上海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规划(2026—2030年)》,将2030年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目标值定为低于0.3%,并明确“督促感染者依法履行性伴告知及防止感染他人等义务”。

性接触占艾滋病传播98%
各类地方条例和疾控目标的制定,显示出疾控系统对艾滋病防治的进一步升级,并将配偶和有性关系者之间的阻断视为一个抓手。
国家艾滋病性病疫情报告显示,2025年全年新报告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携带者共8.8万例,其中经性接触传播的占98.5%——异性性传播占比72.8%,同性性传播占25.7%。这意味着,“性行为安全”已经成为阻断艾滋病传播最重要的一环。
单次无保护性行为的传播概率并不高,约万分之四到千分之十四。
但婚姻与固定性关系会显著提高感染机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机构2019年发表的一篇文章显示,夫妻中一方感染的,配偶被感染的概率约为1.29/100人年;若未接受抗病毒治疗,这一数字会升到2.0/100人年。
对与感染者发生性关系的人而言,艾滋病是有“后悔药”的。
在高危行为后尽快服用阻断药物,成功率高达99.5%。最佳时机是暴露后24小时内,最迟不超过72小时,连续服药28天为一疗程。
对已感染人群而言,抗病毒治疗也能在更长时间内保护他们的配偶免于感染。
安徽省六安市疾控中心于1999年至2016年间追踪了231对感染艾滋病毒的夫妻。119名在确诊后一个月内启动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其配偶随访期间0例感染;而67名未及时接受相关治疗者,家庭内传播率2.99%。
所谓抗病毒治疗,本质是鸡尾酒疗法,也就是多种酶类抑制剂的组合疗法,常见的有替诺福韦+拉米夫定+依非韦伦三药联用。多数患者服药三至六个月后,血液病毒载量即可降到检测不到的水平。
在中国,艾滋病抗病毒药物可以免费获取。2024年12月,国家疾控局在对全国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中表示,免费药品是感染者获取药物的主要途径,此外也有医保药物、自费药物。
2025年12月,国家疾控局曾向新华社表示,我国艾滋病治疗覆盖率和病毒抑制率均达95%以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相关规划,到2025年,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应降至0.3%;到2030年,全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2%以下。
文|《财经》记者 凌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