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看过来,企业招聘这些人员,可以领取补贴!

为助力企业招工用工

东莞市出台了多项“助力企业用工系列政策

各相关人员可浏览下列相关政策

如需了解政策详情可致电中堂人社分局电话:88815945或88119718,也可到中堂人社分局二楼办事窗口。符合条件的企业请带齐资料到人社分局二楼办事窗口办理相关补贴。

1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简述: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保,可按用人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2年。

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简述:在2020年12月31日前,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 校企合作补贴

简述:本市企业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联合举办订单式培训,培训结束后,企业批量接收经培训的毕业生达30人以上,按照实际接收人数给予企业校企合作补贴,标准800元/人。

4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简述:本市用人单位招用已落户本市经认定的就业苦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该人员实际缴纳的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个人应缴部分由本人承担)。

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

简述:本市企业设立就业安置基地,招用已落户本市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达10人及以上,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或以上,按15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

简述:本市用人单位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指的是本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省级下达东莞市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2019年1月及以后在该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补贴。

吸纳长期失业人员就业补贴

简述:用人单位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其中招用行为发生于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8 吸纳退伍军人就业补贴

简述: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吸纳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按每人1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一般性岗位补贴

简述: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本省或我市对口帮扶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一般性岗位补贴。除对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10公益性岗位补贴简述:1.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并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每月给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阶段性开发一批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临时性公益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资料来源 | 中堂人社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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