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女子骑车出行被撞飞!交警却这样判……

近日

凤岗镇发生了这样惊险的一幕 

俩闺蜜骑着电动车出行赴约

结果被小车撞飞

但交警认定

事故中双方驾驶人都要承担同等责任究竟怎么回事?

事发当天,在凤岗镇天堂围市场路段,电动车司机田某搭载闺蜜贾某出游聚会,在驶过马路的时候,被小车司机许某驾驶的一辆黑色小轿车迎面撞上,并被拖行数米之远。

小车司机 许某

两个女的从这边过来,我是绿灯通行,我按了喇叭,她们一人骑车,一人看手机,我再慢也刹不住车了,“砰”的一声就把她撞到了。

凤岗交警大队民警表示,俩女子骑在一个电动车上没有戴头盔,横穿公路时和一个小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个人受伤。所幸的是,这对闺蜜均无生命危险,但其中一人腿部骨折。

然而,为何电动车司机在这起事故中却要承担同等责任?民警表示,当时人行横道上的交通信号灯为红色,电动车司机理应在路旁等候,但却无视交通法规强行通过路段从而导致悲剧发生。

凤岗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高志超

小车司机经过人行横道没有主动减速,疏忽大意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经过我们调查取证之后,作出了双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的一个认定,开电动车的女孩子应该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

不管你开什么车

都要遵守交通法规

违法了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请安全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