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处现场长安供图
日前,长安生态环境分局在霄边社区查处一起环境违法案件,案中,某汽车维修企业将危废物品交给无证经营者处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条款规定,为此,该公司将面临最少60万元罚款的处罚。目前,事件已立案处理。
将危险废物交无证经营者处置
3月16日,长安镇环境监察员在霄边社区巡查时,发现一家汽车维修店正在转移废机油。接报后,长安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迅速行动,来到某汽车有限公司长安霄边分公司调查。
经调查发现,该汽车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HW08)等危险废物有配套储存仓室,但设置不规范,未设置危险标识牌,无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未与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合同等,储存仓内盛装废机油等容器未张贴危废标签。
此外,执法人员还发现该汽车公司的工作人员把店里的废机油卖给没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个人,该行为涉嫌将危险废物委托给无许可证的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根据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和询问笔录,并予立案处理。
违法企业将面临最少60万元罚款处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汽车维修店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使用溶剂型涂料的,或者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HW08)属于危险废物,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否则会遭到处罚。
本案涉事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三款规定中,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相关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四款相关规定,该企业将面临最少60万元罚款处罚。
文字:甘劼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