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应对疫情,社保经办服务有所调整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防止疫情扩散,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继续为群众提供优质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现就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不见面”服务

各位小伙伴应该安心留在安全的地方,不出门,通过互联网、手机APP、邮寄、电话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社保业务!

希望大家乖乖配合全民核酸检测,期待疫情阴霾尽快散去!

一、推行“不见面”服务

建议选择互联网、手机APP、邮寄、电话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社保业务,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防止疫情扩散。“不见面”服务方式如下:

网上办理:

1. 东莞社保网上申报服务

进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社保频道(http://dghrss.dg.gov.cn/sbzw/),参保单位可登录单位网上申报服务系统办理相关社保业务。

2.“东莞人社”小程序、“东莞社保”公众号平台服务

进入“东莞人社”小程序、“东莞社保”公众号,完成身份认证后即可办理社保卡申请、社保个人查询、定期待遇资格认证、凭证下载以及个人保险关系类等相关高频服务事项。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东莞人社”小程序、“东莞社保”公众号

“东莞人社”小程序

“东莞社保”微信公众号

3. 广东政务服务网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进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区,可选择您所需要办理的业务。

4.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可通过登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https://jgwb.gdsi.gov.cn/jbwtqt/login.html)查询或办理相关业务。

5.更多网办平台服务

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粤省事、广东人社APP等网办服务平台可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等高频业务。

邮寄办理:

参保单位或个人请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业务办理申请,上传相关材料,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将对材料进行预审后,再联系办理人将申报材料邮寄至相关地址进行办理,经办机构的联系方式请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上查询。

二、现场预约办理

东莞市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继续实施预约办理,暂不办理现场取号,群众可通过进入“莞家政务”进行预约。

三、社保业务分流办

我市东城街道及麻涌镇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于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起,暂停对外开放服务,开放时间另行通知。为保证参保人正常办理业务,现将上述两个镇街的社保业务实行分流办,其中东城街道的属地社保业务由市民服务中心、莞城街道基金中心及寮步镇基金中心承接,麻涌镇的属地社保业务由市民服务中心、洪梅镇基金中心及望牛墩镇基金中心承接。#p#分页标题#e#

四、工伤待遇业务全市通办

疫情防控期间,工伤待遇核发业务实行全市通办,参保人可在全市任一社保经办机构(东城街道、麻涌镇除外)预约办理工伤待遇核发业务。

五、社保业务延后办

对于非紧急业务(如关系转移、补缴、档案审核等)和已有政策可推迟的业务(如养老金申领等),倡导参保人延后办理。

六、温馨提醒

1.失业金领取资格已全面取消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比对,符合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给予认证通过,继续享受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无需进行认证。

2.社保待遇资格认证采取网上认证方式。养老、工伤长期待遇领取人员如需进行待遇资格认证,可通过“东莞社保”公众号进行线上自助认证,无需到社保经办窗口进行现场认证或核实。

3.各级社保经办窗口将在通道配置红外测温仪,进入人员需接受体温测量、征询、筛查和登记,并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未预约、测温不通过、健康码为非绿码人员一律不得进厅。

4.东莞社保政策咨询电话0769-12345。办事指南可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东莞社保”微信公众号详细查询。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祝您身体安康!

社保姐姐期待疫情尽快散去,

继续为您提供优质的面对面服务!

如果您对政策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769-12345!

疫情当前,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守护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