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申即享”!东莞人社助推2021年稳岗返还应发尽发

为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工作,提高经办效率,做到应发尽发,东莞人社将通过社保数据及相关部门数据对比等办法,确定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社保费扣款账户信息无误的情况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返还资金直接发放到企业的社保扣款账户,企业不需要提交任何申请资料,“免申即享”。

稳岗返还实施范围。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20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为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将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纳入稳岗返还政策范围。

稳岗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其他事项。不属于免申请范围的企业(含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与用工单位达成归属协议并自行归档备查),可以继续通过东莞市社保网申系统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申请,或直接到企业参保所属园区、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政策受理期限,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记者】龚名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