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将受罚

记者了解到,8月1日起,在高层民用建筑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将受罚。

应急管理部近日公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近日,记者到长安镇住宅小区采访时了解到,目前,不少小区内已经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规范管理,在符合规定的地方设置了集中充电装置。

某住宅小区物业经理田盼超表示,他们采取措施限制上楼充电,在楼下安全位置设置了8个充电位供电动车充电使用,现场都放置有一个灭火器,加上物业每天巡逻,保证电动车规范充电和摆放位置正确。

有市民表示,电动车进电梯、占楼道存在安全隐患,有了相关规定,也增强了大家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感。市民昝先生认为,这是为了整个社区的标准化管理,也是为了每个家庭的人身安全。市民秦女士则认为,小区有一个公共的地方给电动车充电,是环保健康又安全的做法。

文字:甘劼伟 通讯员 王远飞 梁宇明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