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头开启企业登记“一照多址”改革

8月1日,《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樟木头开启企业登记“一照多址”改革。

在樟木头政务服务中心,樟木头市场监督管理中心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正为前来办事市民办理相关业务。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作为商事制度改革的先行地,东莞再出发,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对“一照多址”进行制度设计,并以此为突破口,结合“全面实施住所申报”改革,对《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办法》规定,东莞市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在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以外设经营场所,实施“一照多址”改革,免于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人只需向登记机关备案经营场所的地址和负责人信息即可。

樟木头市场监管分局登记审批股股长 张奕说:“这项改革是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在对国家提出的放管服,深化商事登记改革的一个比较大的举措,主要惠及一些企业,企业如果在我们东莞市内新增经营场所的话,不需要再去办分支机构了,就直接来我们这里做地址备案就可以,免去了很多业务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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