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咔嚓,咔嚓咔嚓
咦咦咦,别急着走呀
你没有走错片场
这是电子警察在抓拍违法行为呢
超速、闯红灯、变道未打灯
开车使用电子设备、车辆违停
……
以为塘警不在就没事了?
大错特错
你的违法证据已经被拍下了!
启用公示
为规范道路交通出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塘厦交警大队对辖区塘清路永丰路等5个交叉路口安装信号灯,建设5套闯红灯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在湖景路与爱民街路口安装一套不礼让行人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在诸佛岭大道与河滨路安装一套货车限行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切实线、不按车道行驶、违反限行、违停、未系安全带、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计划于2021年10月8日开始启用。
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塘厦交警大队
具体查什么?分布在哪些路段?
蜀黍一一告诉你
各位驾驶员可看好了哦~
电子警察设备地点公示

沙新路与田沙路路口

用于查处闯红灯、逆行、切实线、不按车道行驶、违停、未系安全带、打电话等违法行为
沙新路与莆沙南路路口
用于查处闯红灯、逆行、切实线、不按车道行驶、违停、未系安全带、打电话等违法行为。图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
鹿苑路与莆心路路口

用于查处闯红灯、逆行、切实线、不按车道行驶、违停、未系安全带、打电话等违法行为。
永丰路与塘清东路路口

用于查处闯红灯、逆行、切实线、不按车道行驶、违停、未系安全带、打电话等违法行为。
塘厦大道北与环村路北路口
用于查处闯红灯、逆行、切实线、不按车道行驶、违停、未系安全带、打电话等违法行为。
诸佛岭大道与河滨路卡口
用于查处逆行、货车限行、切实线、不按车道行驶、未系安全带、打电话等违法行为。
湖景路与爱民路路口
用于查处闯红灯、逆行、切实线、不按车道行驶、违停、未系安全带、打电话等违法行为。图为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
“电子警察”主要抓拍哪些违法行为?
快跟着小编学习一下吧~
违法停车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所以,请记住哦!
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志指示的,
会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临近路口时,上看悬挂的“车道行驶方向指示标志”,下看地面“导向箭头”。

▲导向箭头
在观察路口信号灯指示的前提下,如果驾驶员发现所在车道不是自己前往目的地的车道时,应该按照所在车道方向指示继续行进,再根据行进的方向调整线路。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时,不按照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记2分,罚款100元。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
机动车进入路口后,驾驶员发现边上车道的车辆更少,为贪图几秒的等待时间,选择压实线变更车道。
在通过有白实线的路段时,驾驶员为超越前车而压实线变道进入边上车辆较少的车道。
临近路口发现车辆的行进方向有误,临时变更车道。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行驶过程中,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闯红灯
机动车在通过路口时,别抢信号灯秒数,“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要耐心等待信号灯放行。
在行车时找路、打电话、看手机等行为都容易使驾驶员走神,因此驾驶员应当保持专注,仔细观察信号灯,避免因走神而跟着前车误闯红灯。
机动车在跟随大车(如大货车、大客车)通过路口时,要减速慢行,切记如被大车遮挡视线,需看清信号灯后再通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记6分,罚款200元。
不礼让行人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记3分,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