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获批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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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文旅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布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包括东莞在内的55个城市入选。

近年来,东莞积极把握文旅融合发展新机遇,按照“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文旅融合思路,结合“国家级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广东省首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与旅游服务中心融合试点”“粤书吧”等建设工作,着力构建文旅融合发展新格局,把文旅融合写进乡村振兴这篇国家大战略之中,聚焦功能服务、场地设施、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融合提升,因地制宜探索出了文旅融合的新模式新路径。

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

(共55个,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

北京市:西城区、密云区

天津市:河西区、南开区、蓟州区

河北省:保定市

山西省:运城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辽宁省:营口市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上海市:虹口区、浦东新区

江苏省:无锡市、连云港市、淮安市

浙江省:绍兴市、湖州市、衢州市

安徽省:马鞍山市、黄山市、池州市

福建省:泉州市、龙岩市

江西省:抚州市、宜春市、景德镇市

山东省:潍坊市、济宁市、日照市

湖北省:襄阳市、荆州市

湖南省:湘潭市、常德市、张家界市

广东省:江门市、东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

重庆市: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

四川省:绵阳市、乐山市、宜宾市

贵州省:安顺市

云南省:保山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陕西省:宝鸡市

甘肃省:酒泉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