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超1000万元!东莞警方抓获一电诈“洗钱”团伙

近日,长安公安分局打掉一个帮助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的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聂某彬等11人。

根据线索研判,长安公安分局了解到沙头社区一出租屋内疑似有洗钱违法犯罪行为,便组织警力循线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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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月8日的下午,我们到窝点侦查,经过排查发现窝点里面有多名男女,随后我们找房东拿到钥匙,把房门打开之后进去发现,有9男2女在用手机银行APP帮上游诈骗团伙洗钱。”长安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汤赵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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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立即对该窝点团伙控制,现场缴获作案银行卡 36 张、手机4部和其它作案工具一批。

经该犯罪团伙负责人聂某彬交代,上家诈骗团伙与他联系,并给了他15000元的费用租下此处专用于为诈骗资金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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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日,聂某彬伙同其余同伙开始为电诈资金“洗钱”,一方面通过网上某聊天软件以兼职为由,引诱部分人持自己身份证办理银行卡,提供给自己转账使用,支付给招募人员“兼职”报酬;一方面安排同伙按照上家的要求,让招募人员用手机操作这些银行卡转账,将转入卡里的诈骗资金转入上家提供的银行卡号中。

经调查,聂某彬伙同其他3人在网上共招募了7人提供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帮助诈骗团伙“洗钱”,直至案发,该犯罪团伙“洗钱”总金额超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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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汤赵斌表示,上述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违反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或者涉嫌诈骗,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在这里提醒各大市民,银行卡是个人私有,不能用来贩卖、出租、出借给别人使用,否则就触犯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目前,11名疑犯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通讯员 许楚翘 孙晓彬 梁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