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男子喜提新车庆祝,乐极生悲酒驾被查

近期以来,东坑交警大队严厉打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保障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其中,1月29日晚,一名男子开着新买的轿车,心存侥幸醉酒驾驶,当场被东坑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当晚,东坑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打击酒驾醉驾行动。22时许,司机黄某驾驶未悬挂车牌(有临时牌)黑色小轿车到执勤点,执勤民警将其拦截进行检查,车窗一打开便闻到一股酒味。民警立刻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经测试,显示结果为酒精含量111mg/100ml。执勤人员将黄某带到医院抽血检测,经检测,黄某身体血液乙醇含量为12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黄某承认自己酒后驾驶,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经了解,黄某当天喜提新车,高兴之余就约了几个朋友一起喝酒庆祝。酒席后,黄某想叫一名代驾送其回家,但却长时间等不到代驾。于是,黄某存在侥幸心理,认为马上要过年,交警也放假了,路上不会有查车,便自己开车回家,没想半途被逮个正着。

东坑交警大队民警提醒:买新车过新年,喝点酒庆祝一下人之常情,但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酒后驾车。交警部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不分白天和黑夜,也不分工作日和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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