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对连廊等构筑物进行“体检式”全面检查

2月22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连廊雨棚围墙等构筑物及附属设施隐患排查的通知》,决定由市住建局成立检查组专项督导,联动各企业(业主)、各园区(镇街),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相关设施隐患排查。各园区(镇街)、各相关单位应在2月28日前完成隐患排查工作。

当前我市连降大雨、天气寒冷,且即将进入汛期雨季,同时迎来复工复产高峰期。为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住建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连廊雨棚围墙等构筑物及附属设施隐患排查。

检查范围包括正在施工及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工程连廊、雨棚、围墙等构筑物、建筑附属设施。要对连廊、雨棚、围墙等构筑物及建筑附属设施进行“体检式”的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连廊的结构损坏情况、维护检查情况,基础、主体结构检测情况,超负荷使用情况,钢结构保护涂层情况,结构变形情况、结构基础沉降情况,梁柱、支座、螺栓等构件锈蚀情况,使用功能变更情况,国土、规划、施工许可手续情况,是否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建造,是否违反国土规划要求;围墙基础沉降,结构开裂、倾斜、塌陷等情况;雨棚结构变形、锚固、焊接、拉接等情况;建筑附属设施的支护结构情况、结构开裂、倾斜等情况。

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对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连廊、雨棚、围墙进行自查自纠,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各园区(镇街)要动态更新辖区连廊台账,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辖区内连廊、雨棚、围墙等构筑物及建筑附属设施的专项检查,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条件的园区(镇街),可聘请专业技术机构开展辖区内连廊、雨棚、围墙等构筑物及建筑附属设施的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