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碣:河长和检察长同巡中心涌,共护河湖生态环境

河湖长“牵手”检察长治水护水会产生怎样的效果?涉水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拧成一股绳,对水安全保障有什么积极影响?6月15日,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汤贤辉率队来到石碣开展挂点联系活动,巡查挂影洲围中心涌石碣段,现场“把脉”治水工作。石碣镇委副书记、镇长、镇总河长香杰新等参加巡查活动。

当日下午,汤贤辉、香杰新一行来到挂影洲围中心涌石碣段开展巡河活动,实地了解中心涌水环境整治、石碣水污染防治以及河长制工作开展等情况,共同探讨交流石碣治水举措,压实河湖生态保护责任。

据了解,从今年起,东莞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主要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等工作,密切全市检察机关与市河长办的协作配合,强化涉水执法监管,把环境公益诉讼与落实河湖长制结合起来,形成河湖监管保护合力,进一步提升河湖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根据市级河长责任分工,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等资深检察官分别担任东江干流、东江北干流、东江南支流及三角洲网河流域、石马河流域、东引运河—寒溪河流域、茅洲河流域和挂影洲围中心涌流域等全市五大流域的流域市两级院检察长(检察官),挂点联系各市级河长,开展联系监督协作配合等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