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店主“老父亲式”教育行窃少年:“你这样做值得吗?”

6月25日

一少年在我市长安镇某便利店行窃

店主发现后

“训斥”了一番

不少网友评论这一行为是

“老父亲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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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节选

 

人民日报转发该视频后

不少网友也认为

老板心地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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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

该店主发视频

回应了网友们的关注

店主称

发视频是想让更多的家长看到

对他们的家庭教育起到一定帮助

“没想到受到这么多人的夸奖和赞许

真的谢谢你们”

 

但无论如何

偷盗是违法行为

有网友也表示

自己采用过教育的方式后

仍有偷盗者屡教不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看到这件事后

阿莞还是希望

大家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且怀有善良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