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如何做好疫情防控?

7月10日至今,东莞市此轮疫情累计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4例,均为外省外市来莞人员,其中有一例是跨市网约车司机,营运范围涉及多个地市。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属于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重点场所如何做好疫情防控?发现疫情后如何处置?对此,国家最新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已有明确规定。

一、什么是重点场所?

即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如车站、口岸、机场、码头、公共交通工具(汽车、火车、飞机和地铁)、物流园区、核酸检测点,农贸(集贸)市场、宾馆、商场超市、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封闭游船、剧本杀、月子中心,商品展销与售后服务场所、会议中心、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有哪些?

在采取人员健康监测、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前提下,各类重点场所正常营业或开放。

1、落实场所主体责任,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和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

2、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登记,对进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体温、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

3、严格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和场所实际情况控制人流密度,在等待区域设置“1米线”,提醒人员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出现人员聚集。

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选择自然通风。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时,其卫生质量、运行管理、卫生学评价和清洗消毒等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WS69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395)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的要求。

5、增加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扶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保持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6、公共卫生间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定期向地漏加水,每次加水350ml。有条件时可在电梯口、咨询台、收款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7、改善工作人员宿舍或临时居所的居住环境和卫生设施。宜按照使用面积不低于4平米/人的标准进行配置。

8、加强工作人员健康培训,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时保持工作服整齐干净,加强手卫生,保持手部清洁,或者佩戴手套。

9、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乘客或顾客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10、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工作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于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上目标人群进行1剂次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不可同时接受同源加强免疫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11、加强健康宣教,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2、宾馆、商场和超市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卫生质量应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和《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的要求。公共交通工具还应符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消毒与个人防护技术要求》(WS695)的要求。

13、车站、口岸、机场、码头、公共交通工具、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应符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WS/T698)附录A的要求。

三、重点场所出现本土疫情后的防控要求

一旦所在县(区)发生本土疫情,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疫情形势及扩散风险进行综合研判,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应严格配合执行当地疫情应急处置要求,同时根据防控需要可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严格做好固定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健康监测, 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有出现可疑症状,须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

2.严格控制进入场所人员数量,可按照正常客流量50%的标准控制人流密度。办公场所应安排工作人员隔位、分散就坐,有条件的应采取居家办公、分散办公等措施。

3.严格对进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顾客的体温、健康码和核酸检测结果进行查验,无异常者方可进入。

4.商场和超市、银行、农贸(集贸)市场等营业场所可缩短营业时间,停止促销等人员聚集活动。

5.疫情防控和民生相关的保供场所按照属地政府要求加强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加密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

6.公共交通工具应采取控制乘客数量、分散就坐等措施,严格做好清洁消毒。

7.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如棋牌室、剧本杀、无外窗或自然通风条件的办公室和客房,处于地下室的商场、超市、食堂、健身房,封闭游船、洗浴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和商品展销场所等应暂停营业或举办。

8.增加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小型密闭公共空间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频次。每日对公共卫生间至少进行两次全面清洁消毒,火车站、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周边的公共卫生间适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可按照每4~6小时清洁消毒一次。

9.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