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21:10,东莞交警桥头大队民警罗照强巡逻途经宏达一路时,发现一名儿童独自在路边一边走一边哭泣,该路段车流量大,十分危险。民警立即靠边停车,并上前询问小朋友情况,小朋友告诉民警,在玩耍时不慎和父母走失。
了解情况后,执勤民警迅速将信息汇报给分局指挥中心,并耐心安抚小孩的情绪。因小孩太小,无法提供家长的联系方式。指挥中心立即安排巡处队前往协助寻找小朋友的父母亲人,根据小朋友回忆,执勤人员带着小孩回忆的路线前行时,遇到了心急如焚寻找孩子的父亲,经过核实,确认这位家长是孩子的父亲后,顺利将小孩安全交回家长手中。
年幼的孩童对于周边的认知不像成人那般敏锐,即使是在车来车往的道路上,他们可能也无法意识到危险。东莞警方提醒大家,要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带小孩外出时,尽量不要让小孩离开大人的视线范围,特别是在人员密集场所,更要多加小心,防止孩子走失或出现意外,尽量教会孩子记住父母信息,以便走丢时能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温馨提示
一、如何防止孩子丢失?
1、加强沟通。
家长平时应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多了解孩子的情绪动态,耐心帮孩子疏导压力,尊重孩子的想法,建立平等良好的互动关系。
2、让孩子记住家长的联系方式。
在人员密集区域游玩时,不要让孩子离开家长的视线,随时保持警觉;另外,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并告知孩子,如若走失,应待在原地,向周围的警察寻求帮助,切勿到处乱跑或轻信陌生人。同时,让孩子牢记父母电话、住址及工作单位等信息,以便及时找到家人。
二、发现孩子走失,家长应该怎么办?
1、第一时间报警。
“没到24小时不能立案”是无稽之谈,只要发现孩子不见立刻报警。警方接到儿童走失报警后,会第一时间和事发地派出所联系,并将这一求助信息发到其他各个派出所和交警等相关部门,所有城区马路上的巡逻民警,都会投入到寻找失踪孩子的行列中。
2、采用“十人四追法”。
父母双方一方原地不动,一方发动亲友10人向四个方向寻找。搜寻分为两部分:首先,在2公里以内,沿着大路安排4人,一人找一个方向;再安排4人,在2公里之内搜寻主要的火车站、汽车站。同时,再安排剩下两人,一个去报警,一个人回家留在家里,因为有时孩子可能已经自己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