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近日,市安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企业主体责任追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强化惩戒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方案》明确,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七个立即”工作部署,通过指导、约谈、调查、检查、警示教育等举措,把每一起事故钉实钉牢;要对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影响较大的事故、停业整顿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有关人员,依据法律法规采取系列惩戒措施,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要建立健全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机制,对纳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采取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加强行业性约束和惩戒,落实项目申报、工程招投标、政府性资金支持等限制措施,在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强化社会面的监督;要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在事故调查阶段和日常执法检查阶段,对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可能涉嫌犯罪的企业负责人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进一步跟踪落实事故结案事项,适时开展已结案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督促各镇街(园区)一一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建议,逐项评估,形成闭环管理。
《方案》要求,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创新监管模式,抓好事故调查工作落实,主动公开曝光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形成震慑。要实行通报批评、考评扣分等保障措施,确保惩戒措施落实到位。
工作措施
1.认真落实“七个立即”工作部署
2.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3.建立健全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机制
4.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5.进一步跟踪落实事故结案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