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 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填写《东莞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蓝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详见附件2),并附上个人简历及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荣誉表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2. 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 报名地点:各镇(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各镇(街道)根据《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和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提出复审意见,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用工作实绩综合评价、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 工作实绩综合评价
主要对应试人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的年度考核、受表彰奖励(表扬)、落实全市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等情况进行量化计分。
工作实绩综合评价40分,其中:
(1)年度考核、表彰奖励(表扬)占20分,评分标准为:
年度考核优秀得2分,称职得1分;个人或所在村(社区)获得党中央、国务院颁发荣誉得5分,获得省委省政府、中央国家部委颁发荣誉得4分,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直部门颁发荣誉得3分,获得市直部门、镇委镇政府颁发荣誉得2分,总得分不超过20分。
(2)落实全市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情况占20分,评分标准为:
由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对应试人员在抓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落实上级重点工作等四方面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每方面5分,评价分为“优秀(5分)、良好(3分)、差(1分)”三个等次,总分按照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评价占比30%,镇长(办事处主任)评价占比20%,其他班子评价合计占比50%进行量化计分。
2. 笔试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从事“三农”工作、基层治理、服务群众、处理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安排。笔试采用百分制,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人员“工作实绩综合评价分数+笔试成绩×3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 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沟通能力、应急能力、责任心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 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工作实绩综合评价+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如同一岗位应试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工作实绩综合评价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工作实绩综合评价分数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分数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察
1. 体检由各镇(街道)党建工作办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
2. 考察工作由各镇(街道)党建工作办组织实施,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撰写考察材料。考察情况经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集体研究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签订聘用合同、列编登记备案等手续。在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相关人员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由各镇(街道)提出申请,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启动递补聘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