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
8月26日至27日
东莞交警
以“零容忍”态度
持续开展“百日行动”
紧盯社会防控面
打出声威
整出实效
治出平安
全力守护全市交通安全
截至8月27日晚20时
全市交警部门
共出动检查车辆2.2万辆
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62宗
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40宗
查处其他违法行为4046宗








夜查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东莞交警在酒驾多发路段加强警力部署,严厉打击涉酒驾驶违法行为,逢车必查,逢车必检,营造严管整治氛围。8月26日晚上,东莞交警根据市局统一部署,整合警力开展整治酒驾醉驾夜查行动。
洪梅
8月26日晚上,洪梅交警大队在东海大桥执勤点先后查处3名涉酒、醉后驾车司机。

黄某涉嫌酒后(59mg/100ml)驾驶三轮摩托车,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刘某涉嫌酒后(68mg/100ml)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薛某涉嫌醉酒(152.1mg/100m)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南城
8月27日凌晨1时许,东莞交警南城大队执勤人员在科创路执勤点对一小车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刘某存有酒后驾车行为。

刘某涉嫌醉酒(104.5 mg/100ml)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石排
8月27日凌晨0时20分许,执勤人员对一小车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韦某存在酒后驾车行为。

韦某涉嫌醉酒(113.5mg/100ml)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凤岗
8月27日凌晨0时35分,东莞交警凤岗大队执勤民警在凤清路截查一小车发现,该车驾驶人黄某有酒驾行为。
经查,黄某是一名驾龄有10年的老司机。8月26日晚上,黄某宵夜期间喝了点酒,喝酒后的黄某自认为很清醒,以为驾车慢点就可以,便心存侥幸自行驾车回家,行车途中被查。

经检测血液,黄某涉嫌醉酒(137.83mg/100ml)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在从莞高速公路入口执勤点
8月26日晚上23时50分,东莞交警从莞高速公路大队执勤民警在从莞高速公路入囗查获一小车驾驶人黄某醉酒驾车。

经检测血液,黄某涉嫌醉酒(83.26mg/100ml)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清溪
8月26日晚22时许,在清溪镇科技路段执勤点,一小车在执勤卡点前方停车,驾驶人及乘客纷纷下车欲离去。见状,执勤人员迅速上前截查驾驶人。
经查,驾驶人张某曾于2022年7月24日因酒驾被查处,目前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属于二次酒驾并无证驾驶。
经检测血液,张某涉嫌醉酒(167.58mg100ml)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企石
8月26日晚22时21分许,在企石镇宝石路新南桥路段,东莞交警企石大队查获一涉嫌酒驾人员。

经检测血液,陈某涉嫌酒后(78.4mg/100ml)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东莞警方提醒
喝酒后会对身体的各项机能造成影响,人的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从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几率提升。酒驾醉驾害人害己,作为驾驶人,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深入涉酒、娱乐场所,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东莞交警坚持开展执法+宣传模式,结合各辖区实际,投入宣传警力,发动社会力量走进涉酒、娱乐场所开展劝阻酒驾宣传。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8月26日晚,东莞交警宣传人员深入辖区饭店、酒店、KTV、大排档等涉酒场所开展“生命无价,酒后禁驾”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宣传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张、宣传劝导等方式,以案说防、以案说法,向人们讲解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及其所需承担的法律成本,提醒人们坚决抵制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牢固树立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活动期间,宣传人员引导、鼓励场所经营者、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生命无价,酒后禁驾”宣传活动,主动提醒顾客酒后不开车,主动帮助饮酒后的顾客呼叫代驾服务或联系其家人朋友到场接送,从源头上劝阻酒驾违法行为的发生,共同创建安全文明社会环境。
活动现场,宣传民警在场所显眼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台牌,并向工作人员赠送“拒绝酒驾”主题T恤衫,进一步营造全民拒绝酒驾的浓厚氛围。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交警大队通过少年交警等方式,进行交通安全主题宣传。8月27日,东莞交警寮步大队组织镇少年交警队到辖区餐饮场所、公园开展“生命无价,酒后禁驾”、“一盔一带”等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少年交警队队员穿戴整齐,英姿飒爽的形象吸引了群众的目光,并以此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宣传民警、少年交警队队员及志愿者通过派发宣传单张、面对面交流等方式,讲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以及酒醉驾、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所需承担的法律成本。同时,少年交警队队员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呼吁群众从自身做起,并带动家庭、社会关注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最后,宣传民警组织少年交警队员与铁骑队员交流互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队员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队员们的荣誉感与责任感,引导少年交警队队员做交通安全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