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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湾

为夯实新区消防基础,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东莞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办法》《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新区党工委同意,由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群团局组织公开招聘22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员22名(男性):灭火救援战斗员18名、消防车驾驶员4名。

注意事项:为不影响本市其他镇街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战斗力,本次招聘将不考虑接收东莞市内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报考。

 

二、岗位任务

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等工作,履行消防指战员工作职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实行24小时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服从准军事化管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

6、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7、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

2、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

3、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8、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以上人员的招收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2年)。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并具有2年以上驾龄及特殊专业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一般不宜超过40周岁。

(四)招录工作程序。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文化测试、公示、录用、岗前培训等程序组织实施。

1、组织报名。一般采用现场、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招录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

2、资格审查。招录单位组织对招录对象提交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证明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证件、证书等原件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报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门复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列入选拔考核范围。

3、体能测试。招录单位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进行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2),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向招录对象公布并签字确认,现场接受申诉。

4、文化测试。主要考察对象基本素质、政治意识、公共文化、消防基础业务理论,全国消防员三级灭火岗位理论题库、驾驶员笔试题库等知识(附件3、附件4)。考试结束后,由招录单位公布文化测试成绩。

5、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每人只有一次机会,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不通过直接淘汰。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参照《面试评价表》(附件5)实行量化评分。综合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与面试人员。如果达不到1:3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与面试人员。

6、体格检查。考核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人员确认后,需前往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的具备三甲资质的医院(附件6)进行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支队消防员招录工作组织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公示。根据招录对象政治审核、体格检查、文化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等情况,评定考生总成绩,择优录用,由行业主管部门及聘用单位同步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录用。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可从待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补录。待补录人员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

 

四、酬薪待遇

(一)正式聘用的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市政府第三类普通聘员标准发放;

(二)享受统一的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三)工作期间统一配发制式被装。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

(二)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网上报名,邮箱滨海湾新区应急管理局(bhwyjglj@dg.gov.cn),提交材料至邮箱并告知招聘联系人,本人需在报名结束前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报名需符合东莞市疫情防控要求);

(三)报名地点:滨海湾新区湾区1号A204室应急管理局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

1、招聘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4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蓝底);

7、户籍所在地“无犯罪记录证明”;

8、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

9、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标项仅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人员提供)

 

六、考试方式

采用“体能测试+文化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方式进行。报考专职消防队驾驶员需通过驾驶考核项目《政府专职队员驾驶员考核项目》(附件7)。

(一)体能考核

1、考核对象:根据报名资格审核情况,择优进行考核;

2、体能测试内容:1000米跑(分、秒)、原地跳高(厘米)、立定跳远(米)、单杠引体向上(次/3分钟)、俯卧撑(次/2分钟)、10米×4往返跑(秒)、100米跑(秒);

3、考核时间:2022年10月12-13日(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4、考核地点: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虎门大队(东莞市虎门镇人民北路392号);

5、体能考核成绩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二)面试

1、面试内容:消防救援基础知识、个人形象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2、面试时间:2022年10月14日(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3、面试地点: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三)体检

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将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国防部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政治审查

主要对招聘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报名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核实。

(五)聘用

拟新招收的消防员需接受统一安排为期半年的集训,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集训期间,将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

 

七、其他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二)应聘者应对自身身体情况负责。请在考试前进行自我评估,根据身体情况参加体能考试,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三)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报名和考试的人员,须自觉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及按要求出示粤康码、行程卡等信息。

(四)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东莞滨海湾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杜  凯 0769-26889221  18938282801

咨询时间: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30

附件:(扫描二维码下载)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3:全国消防员三级灭火岗位理论题库

附件4:驾驶员笔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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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专职消防员面试评价表位资格题库

附件6:东莞市三甲医院名单

附件7:专职队员驾驶员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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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排

为进一步缓解石排镇消防工作警力不足现状,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石排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和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战斗员2人。

 

二、工作任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承担灭火救援、社会救助、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和各类突发应急救援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没有纹身,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4、年龄18周岁以上、29周岁(含)以下;

5、具有高中(含应届毕业生)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备适应消防员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7、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聘用:

(1)石排镇退伍军人。

(2)具有消防安全巡查工作经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

2、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

3、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8、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四、薪酬待遇

按照石排镇相关工作岗位待遇标准执行。

 

五、招聘流程

(一)招聘公告时间

2022年9月20日—10月10日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9月20日—10月10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地点:东莞市石排镇石横大道119号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提交报考申请资料(原件):《2022年石排镇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表格请到报名地点领取填写或自行打印,提供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4张。

2、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证明,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行程轨迹证明。

3、提交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B2牌或以上)、退伍证或其它专业技术类相关证明等材料。

4、资格审查。由石排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招录对象提交的《石排镇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证明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证件、证书等原件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报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门复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列入选拔考核范围。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由石排消防救援大队通知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30%、笔试占30%、面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含)以上。

1、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由石排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考核地点在石排消防救援大队进行,体能测试考核时间待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2)。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向招录对象公布并签字确认,现场接受申诉。

2、笔试。主要测试考察对象基本素质、政治意识、公共文化、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等知识。笔试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命题,确保命题质量和保密,在石排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笔试考核时间待定。进入笔试的考生由石排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结束后,笔试满分为100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30%计入总成绩。

3、面试。面试工作由党建工作办及石排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组织进行,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参照《面试评价表》(附件3)实行量化评分,由石排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综合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与面试人员。如果达不到1:3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与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4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入围体检的人员由石排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具体体验时间和地点。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格检查单位应当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的具备三甲资质的医院名单(附件4),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六)公示

由石排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应聘者素质进行综合评估,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招录大队组织研究、组织部门审核,报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批后,由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被录用人员需在石排消防救援站进行为期3个月的封闭式集训,切实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可从待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补录。待补录人员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

 

六、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应聘者在报名、考试、体检等阶段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报名资格或不予录用;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公告及报考相关事宜由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石排大队负责解释。

(四)应聘者务必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佩戴口罩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核实查验符合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和参加考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利队长

联系电话:15989687361、13686285788

附件:(扫描二维码下载)

附件1:石排镇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3:面试评价表

附件4:东莞市三甲医院名单

附件5:全国消防员三级灭火岗位资格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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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 门

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虎门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战斗员1人、驾驶员1人;

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宣传培训员1人、财务会计1人、火场勘察助理1人、办公室文员2人。

 

二、招聘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服从准军事化管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

6.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7.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消防队伍,服从单位管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含)学历,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

6.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务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条件

详细内容见附件1。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

2.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

3.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三、招聘流程

(一)电子邮件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填写(附件2)、应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填写(附件3)、承诺书(附件4)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其他佐证材料制成压缩包发送至邮箱3116263526@qq.com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5日17时(以材料发送至邮箱时间为准),逾期不接受相关报名材料。

(3)材料内容: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或《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或附件2,需附电子证件照);

2.《应聘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字扫描件(附件3);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

4.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证书扫描件;

5.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荣誉证书扫描件;

7.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

(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1.地点: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虎门大队(东莞市虎门镇人民北路392号)二楼办公室。

2.时间: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9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3.要求:报名人员携带《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或《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纸质版,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和其他相关特长证明原件。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必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测量体温。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未到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必须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30%、笔试占30%、面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政府专职消防队驾驶员需通过驾驶考核项目;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体能测试合格后方能参加笔试和面试,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拟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总成绩须达60分(含)以上。

1、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由虎门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考核地点在虎门消防救援大队进行,体能测试考核时间待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5),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体能测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达标两个项目者评判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给予淘汰,体能测试项目参照《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体能测试标准》(附件6)。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向招录对象公布并签字确认,现场接受申诉。

2、笔试。主要测试考察对象基本素质、政治意识、公共文化、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等知识。在虎门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笔试考核时间待定。进入笔试的考生由虎门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结束后,笔试满分为100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30%计入总成绩、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按50%计入总成绩。

3、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每人只有一次机会,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不通过直接淘汰。面试工作由虎门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参照《面试评价表》(附件7)实行量化评分,由虎门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综合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与面试人员。如果达不到1:3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与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40%计入总成绩、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按50%计入总成绩。

(四)政审和体检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统一组织政审。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消防救援队伍工作人员的情形。

政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格检查单位应当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的具备三甲资质的医院名单(附件8),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五)公示

由虎门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应聘者素质进行综合评估,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招录大队组织研究、镇组织部门审核,报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批后,由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被录用人员需在虎门消防救援站进行为期3个月的封闭式集训,切实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由消防救援大队对招录对象开展不少于15天的岗前培训,从事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开展不少于30天的跟班学习培训。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可从待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补录。待补录人员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

 

四、薪酬待遇

工资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按相关规定执行,入职缴纳保险和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1.我单位不委托任何中介和个人进行招聘、培训。

2.本简章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虎门大队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69-85011663

附件:(扫描二维码下载)

附件1:招录岗位信息表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应聘诚信承诺书

附件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6: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体能测试标准

附件7:面试评价表

附件8:东莞市三甲医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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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全国消防员三级灭火岗位资格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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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驾驶员笔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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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政府专职队员驾驶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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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埗

为进一步加强高埗镇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有效提升队伍应急救援能力,高埗镇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职消防队员7名,从事一线执勤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5名、驾驶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 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意识;

4.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体检合格;

5.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年龄及岗位要求如下:

(1)战斗员岗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

(2)驾驶员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B牌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或高埗镇户籍退役军人,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以上人员的招收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2年)。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并具有2年以上驾龄及特殊专业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一般不宜超过40周岁。

 

三、福利待遇

1.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2.工资福利待遇按《高埗镇专职消防队聘用人员薪酬实施方案》执行,实行按岗定酬,量化绩效,年薪参照东莞市政府第三类聘员标准。

3.采取轮休的上班制度。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专职消防队员,享受带薪公休假。

 

四、报名时间

日起2022年10月8日止。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五、报名地点

高埗消防救援大队二楼办公室(东莞市高埗镇高龙西路140号)

 

六、报名需提供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本人近期证件照1张(不限底色);

4.驾驶证原件(应聘驾驶员者提供);

5.现场填写报名表;

6.退伍军人、具有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七、聘用考核

聘用考核按照体能成绩×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心理测试×10%折算总成绩。

1.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由高埗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体能测试考核时间待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政府专职消防队驾驶员需通过驾驶考核项目。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向招录对象公布并签字确认,现场接受申诉。体能测试总成绩低于24分或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

2.笔试:由镇党建工作办及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组织,主要测试招录对象基本素质、政治意识、公共文化、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等知识。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待定。(题库详见附件5)。

3.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每人只有一次机会,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不通过直接淘汰。

4.面试:由镇党建工作办及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组织进行,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大政方针把握、综合分析研判、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等综合能力。

 

八、体检

聘用考核结束后,对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按所报岗位、个人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

由高埗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应聘者素质进行综合评估,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大队组织研究、镇党建工作办审核,报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批后,由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实行准军事化集中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上岗;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一、报考、防疫要求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和聘用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基于疫情防控需要,报名人员进入消防救援大队营区须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出示行程卡。如无出市,凭粤康码绿码进入营区;如有出市,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营区(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3.本公告由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高埗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9-88702655

附件:(扫描二维码下载)

附件1:2022年高埗镇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3:政府专职队员驾驶员考核项目

附件4:面试评价表

附件5:东莞市三甲医院名单

附件6:全国消防员三级灭火岗位资格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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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驾驶员笔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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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城

为进一步缓解南城街道消防工作警力不足现状,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城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社区兼职队司机和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充实到有关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战斗员1人、驾驶员1人;

社区兼职队司机:1人;

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5人(其中4名巡查员和1名财务人员)。

 

二、工作任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社区兼职队司机:承担灭火救援、社会救助、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和各类突发应急救援任务。

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在南城街道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从事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战斗员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没有纹身,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含)以下;

5、具有高中(含应届毕业生)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备适应消防员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7、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聘用:

(1)退伍军人。

(2)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具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经验。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驾驶员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没有纹身,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含)以下,驾驶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含)。应聘驾驶员岗位的,须具备大型货车B2牌(含)以上车辆驾驶资格;

5、具有高中(含应届毕业生)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备适应消防员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7、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聘用:

(1)退伍军人。

(2)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具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经验。

(三)社区兼职队司机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没有纹身,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含)以下,社区兼职队司机驾驶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含)。司机须具备C1牌(含)以上车辆驾驶资格;

5、具有高中(含应届毕业生)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备适应消防员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7、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聘用:

(1)退伍军人。

(2)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具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经验。

(四)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消防队伍,服从单位管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含)学历,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

6、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务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录用:

(1)财务人员具有初级会计证;

(2)巡查员和财务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

(3)具有巡查经验和财务经验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

2、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

3、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8、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四、薪酬待遇

按照南城街道相关工作岗位待遇标准执行。

 

五、招聘流程

(一)招聘公告时间

2022年9月20日—10月7日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9月20日—10月7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地点:东莞市南城消防救援站大队指挥中心室(接警室)。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提交报考申请资料(原件):《2022年南城街道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南城街道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格请到报名地点领取填写或自行打印,提供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4张,社区兼职队司机报考资料参照南城街道专职消防员填报。

2、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证明,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行程轨迹证明。

3、提交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B2牌或以上)、退伍证或其它专业技术类相关证明等材料。

4、资格审查。由南城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招录对象提交的《2022年南城街道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南城街道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证明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证件、证书等原件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报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门复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列入选拔考核范围。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南城消防救援大队通知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社区兼职队司机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30%、笔试占30%、心理测试和面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政府专职消防队驾驶员需通过驾驶考核项目。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体能测试合格后方能参加笔试和面试,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含)以上。

1、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由南城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考核地点在南城消防救援大队进行,体能测试考核时间待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3),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体能测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至少达标两个项目者评判为合格,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体能测试合格后方能参加笔试和面试。项目参照《体能测试标准》(附件4),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向招录对象公布并签字确认,现场接受申诉。

2、笔试。主要测试考察对象基本素质、政治意识、公共文化、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等知识。笔试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命题,确保命题质量和保密,在南城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笔试考核时间待定。进入笔试的考生由南城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结束后,笔试满分为100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社区兼职司机按30%计入总成绩、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按50%计入总成绩。

3、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每人只有一次机会,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不通过直接淘汰。面试工作由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南城街道党建工作办及南城消防救援大队派人参加,并从全市考官库抽调部分人员担任考官,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参照《面试评价表》(附件5)实行量化评分,由南城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综合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与面试人员。如果达不到1:3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与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40%计入总成绩、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按5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入围体检的人员由南城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具体体验时间和地点。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格检查单位应当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的具备三甲资质的医院名单(附件6),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六)公示

由南城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应聘者素质进行综合评估,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招录大队组织研究、街道组织部门审核,报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批后,由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被录用人员需在南城消防救援站进行为期4个月的封闭式集训,切实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消防救援大队对招录对象开展不少于15天的岗前培训,从事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开展不少于30天的跟班学习培训。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可从待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补录。待补录人员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

 

六、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应聘者在报名、考试、体检等阶段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报名资格或不予录用;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公告及报考相关事宜由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城大队负责解释。

(四)应聘者务必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佩戴口罩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核实查验符合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和参加考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站长、向班长

联系电话:13433098119、17666417119

附件:(扫描二维码下载)

附件1:2022年南城街道专职消防员公开招录报名表

附件2:南城街道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4: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体能测试标准

附件5:面试评价表

附件6:东莞市三甲医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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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全国消防员三级灭火岗位资格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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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笔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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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驾驶员笔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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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政府专职队员驾驶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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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社区兼职队员驾驶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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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 头

为进一步缓解桥头镇消防工作警力不足现状,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桥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充实到有关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二、工作任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承担灭火救援、社会救助、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和各类突发应急救援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没有纹身,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含)以下,具备大型货车B2牌(含)以上车辆驾驶资格年龄放宽至35周岁(含);

5、具有高中、中专(含应届毕业生)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备适应消防员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7、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聘用:

(1)、退役军人。

(2)、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具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经验。

(3)、具备大型货车B2牌(含)以上车辆驾驶资格。

(4)、大学(全日制)以上学历。

(5)、具有运动特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

2、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

3、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8、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四、薪酬待遇

(一)享受待遇年薪参照东莞市政府第三类聘员标准, 包括基本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消防职业高危补助、年终绩效奖金等;

(二)食宿标准等同现桥头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五、招聘流程

(一)招聘公告时间

2022年9月20日—10月7日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9月20日—10月7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地点:东莞市桥头消防救援大队二楼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提交报考申请资料(原件):《2022年桥头镇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表格请到报名地点领取填写或自行打印,提供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4张。

2、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证明,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行程轨迹证明。

3、提交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B2牌或以上)、退伍证或其它专业技术类相关证明等材料。

4、资格审查。由桥头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招录对象提交的《2022年桥头镇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证明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证件、证书等原件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报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门复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列入选拔考核范围。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桥头消防救援大队通知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40%、笔试占20%、心理测试和面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含)以上。

1、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由桥头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考核地点在桥头消防救援大队进行,体能测试考核时间待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2),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向招录对象公布并签字确认,现场接受申诉。体能满分为4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笔试。主要测试考察对象基本素质、政治意识、公共文化、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等知识。笔试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命题,确保命题质量和保密,在桥头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笔试考核时间待定。进入笔试的考生由桥头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结束后,笔试满分为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3、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每人只有一次机会,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不通过直接淘汰。面试工作由桥头镇党建工作办及桥头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组织进行,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参照《面试评价表》(附件3)实行量化评分,由桥头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综合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与面试人员。如果达不到1:3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与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4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入围体检的人员由桥头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具体体验时间和地点。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格检查单位应当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的具备三甲资质的医院名单(附件4),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六)公示

由桥头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应聘者素质进行综合评估,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招录大队组织研究、镇组织部门审核,报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批后,由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被录用人员需在桥头消防救援站进行为期4个月的封闭式集训,切实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可从待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补录。待补录人员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

 

六、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应聘者在报名、考试、体检等阶段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报名资格或不予录用;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公告及报考相关事宜由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桥头大队负责解释。

(四)应聘者务必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佩戴口罩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核实查验符合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和参加考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队、伍队

联系电话:0769-83434223

附件:(扫描二维码下载)

附件1:2022年桥头镇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3:面试评价表

附件4:东莞市三甲医院名单

附件5:全国消防员三级灭火岗位资格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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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 梅

为进一步加强洪梅镇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洪梅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相关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职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战斗员2人、驾驶员1人;

政府专职消防文员:1人。

战斗员岗位主要从事灭火救援、抢险救灾、社会救助、事故处置及执勤训练等任务。

驾驶员岗位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执勤训练和消防车辆维护保养。

消防文员主要负责协助防火检查、宣传培训、视频制作、公文处理等办公室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战斗员岗位

(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男性,本科或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服从准军事化管理;

(五)具有大专同等及以上学历;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驾驶员岗位

(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男性,本科、退伍军人或持有B牌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可放宽至35周岁并优先聘用;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服从准军事化管理;

(五)具有大专同等及以上学历;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消防文员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加入消防队伍,服从单位管理;

(五)具有大专以上(含)学历,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务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本科学历,有新媒体宣传工作经验和公文写作能力的优先聘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四)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八)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三、福利待遇

(一)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二)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享受带薪公休假。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洪梅镇专职消防队聘用人员工资和消防文员工资执行,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

 

四、招录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7日止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需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和驾驶证等扫描件发至送至QQ邮箱1065076867@qq.com或提交至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洪梅大队三楼办公室。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769—88439698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提交报考申请资料(原件):《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洪梅镇消防文员信息表》(附件2),表格请到报名地点领取填写或自行打印,提供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2张报。

2、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证明,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行程轨迹证明。

3、提交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B2牌或以上)、退伍证或其它专业技术类相关证明等材料。

4、资格审查。由洪梅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招录对象提交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洪梅镇消防文员信息表》(附件2)、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证明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证件、证书等原件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报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门复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列入选拔考核范围。应录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洪梅消防救援大队通知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五、聘用考核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30%、笔试占30%、心理测试和面试占2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政府专职消防队驾驶员需通过驾驶考核项目。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体能测试合格后方能参加笔试和面试,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拟录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含)以上。

(一)体能考核: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由洪梅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考核地点在洪梅消防救援大队进行,体能测试考核时间待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体能测试参照《文员体测标准》(附件4),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向招录对象公布并签字确认,现场接受申诉。

(二)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参照《面试评价表》(附件5)实行量化评分,由洪梅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综合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与面试人员。如果达不到1:3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与面试人员。

(三)文化测试:主要测试考察对象基本素质、政治意识、公共文化、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等知识。

 

六、体检及聘用

(一)体检:考核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录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入围体检的人员由洪梅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具体体验时间和地点。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录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格检查单位应当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的具备三甲资质的医院名单(附件6),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二)公示:根据招录对象政治审核、体格检查、文化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等情况,评定考生总成绩,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招录单位党组织研究、镇组织部门审核,报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批后,由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录用: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可从待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补录。待补录人员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

(四)岗前培训:统一组织招录对象开展岗前培训。政府专职队员岗前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90天,消防文员不少于15天,对从事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消防文员在上岗前开展不少于30天的跟班学习培训。重点开展队列训练、体能训练、技能训练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和条令法纪教育,确保科目训全、时间训够、标准训到。

岗前培训期满,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正式授衔并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证;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则不予录用。

 

七、其他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和聘用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由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洪梅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扫描二维码下载)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洪梅镇消防文员信息表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4:文员体测标准

附件5:政府专职消防员面试评价表

附件6:东莞市三甲医院名单

附件7:全国消防员三级灭火岗位资格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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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驾驶员笔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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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东莞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