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警严查酒驾醉驾 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为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东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压降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东莞交警根据近期辖区交通安全形势,认真对辖区内违法和事故规律特点、主要通行路段和时段等情况进行研判,确定酒驾醉驾整治的重点路段、时段,查纠薄弱环节,制定切合实际、可行管用的工作方案。特别是针对午后、深夜、凌晨酒驾较多的特点,以及大型货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违规入城闯禁行区等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定点和动态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同时,交警实施路段错时勤务、联合勤务,加强夜间、午后等重点时段管控力度,全面健全落实“情、指、勤、督”四位一体、区域协作联动等勤务模式,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的路面防控能力。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纠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危及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是一句广告词,而是所有驾驶员都应牢牢记在心间的生命之言。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开车勿贪杯,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遵法守规,只有滴酒不沾,才能平安出行!

案例1

石排交警节后严查酒驾不放松

“国庆节过了,我以为交警查酒驾会有所放松。”10月9日凌晨,东莞交警石排大队在组织开展夜查酒驾醉驾“零点行动”中,先后查获的3名“酒司机”都不约而同地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当日凌晨1时50分许,在石洲路田寮路段石洲大桥执勤卡点,执勤民警首先查获驾驶人秦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2时15分许和2时37分许,邓某、方某等2名驾驶人也因酒驾先后被查。

在查处时,民警问及驾驶人为何明知已经饮酒却依然选择酒后驾车,3名酒驾司机均以为节后交警查酒驾会放松,于是就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上路了。

“国庆长假虽已结束,但交警守护道路交通安全不打折,夜查酒驾不放松。”东莞交警石排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营造文明、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石排交警将根据辖区交通违法高发、易发区域特点,动态调整设卡整治点位,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形成“关键部位不漏点、面上管控不漏段”的道路交通管控态势,严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力守护平安畅通路。

交警提醒:不管白天黑夜,不管你在哪里喝酒,不管是摩托车还是汽车,警方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已成常态化,始终坚持严查、严打、零容忍,保障市民交通安全,交警蜀黍一刻不得松懈。请广大驾驶员在亲朋好友相聚的时候,切勿贪杯酒后驾车、侥幸上路、以身试法。

案例2

石碣交警“从严执法,不失柔情”

10月1日1时09分许,石碣交警大队在石碣镇崇焕路华科城路段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时,执勤民警在对一辆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弥漫着浓厚的酒气,经酒精呼气检测,驾驶人杨某的吹气值为215mg/100ml,经血液检测,杨某的酒精含量为246.4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同行的还有杨某未成年的儿子。

执勤民警了解到,杨某为外来务工人员,之前暂住在大儿子在高埗镇租赁的出租房内,因父子产生矛盾,现已搬出,目前在石碣尚无稳定居所。抽血检测结束后,执勤民警将杨某及其未成年的儿子带回交警大队办案大厅等待办理取保候审,随即便返回崇焕路酒驾查缉执勤点继续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2时30分许,执勤民警结束执勤任务返回大队时看到杨某和其儿子仍在办案大厅,便上前了解情况,在此期间,与杨某同行的小儿子一直尝试联系居住在高埗镇的哥哥,均未能联系成功。刘沛良考虑到时间已晚,杨某父子二人在石碣又无稳定住所,出于安全考虑,执勤民警决定开车把杨某的小儿子送至其哥哥的住处。经过仔细确认了杨某大儿子的身份信息后,执勤民警才放心地将杨某的小儿子交到其哥哥手中,随后返回单位休息。

案例3

女子喝了一小杯香槟,12分没了

10月9日,东莞交警洪梅大队在辖区洪金路尧均村段检查岗设卡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在20时56分许,执勤民警对一辆轿车(湘MQD221)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易某有酒后驾驶行为,于是对驾驶员易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其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执勤民警依法对易某处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处罚。

据易某称,其当晚跟丈夫和几个朋友在尧均村一饭店晚饭时饮了一小杯香槟酒,当时驾车搭乘饮了酒的丈夫回家,在回家途中被交警查获。当交警问及易某为何不找代驾时,易某沉默了,表示当时没有叫代驾这个概念,万幸的是没有发生事故,易某表示日后一定遵守法律法规,不敢酒后驾驶。

东莞交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请广大驾驶员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知多D

一、根据规定酒驾弃车逃跑怎么处罚?

酒驾遇到交警查车弃车逃跑,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酒驾驾驶员冲卡逃跑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三、酒驾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项目为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主要项目。当事人需要根据自身的户籍情况、伤残等级、家庭成员中被抚养人情况、个人收入情况、住院治疗护理情况等因素提供证据予以确定赔偿数额。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注意收集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发票和清单、个人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家庭成员户籍情况、交通费等证据,以便在诉讼中适用。

若公安机关发现驾驶员不配合酒驾清查,在驾驶员汽车逃跑的过程中,肯定会有工作人员进行追捕,如果是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线,还可以处5日以上到10日以下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