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新潮率队对法律援助法和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10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潘新潮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推动“一法一条例”在我市更好地贯彻实施。

执法检查组一行到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和市法援处对“一法一条例”进行实地检查,听取了市政府、法院、检察院及各职能部门的汇报,以及律师代表和受援对象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认为,市政府及有关方面积极履职,认真实施“一法一条例”,创造性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覆盖面逐步扩大,群众知晓率、满意度不断提高。

潘新潮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法律援助工作对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公检法司之间衔接,完善法援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经费和队伍保障。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正确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适时修订完善省市有关法律援助法规,更好地服务援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