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发布|元旦假期,石碣交警查获11宗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夜间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力度,12月31日至1月1日凌晨,东莞交警石碣大队在辖区重点区域、重要路段执勤点督导检查酒驾醉驾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防范和降低交通安全风险,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东莞交警石碣大队针对辖区交通现状及群众出行特点,在辖区突出重点时段、路段,以辖区街道、餐饮娱乐比较集中的路段设立检查点,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月1日凌晨1时20分,执勤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对一辆粤S05***号牌小型汽车接受检查时,车内一阵酒气迎面扑来且驾驶人说话也有点不清晰,明显喝了不少酒,执勤民警立即对驾驶员严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其结果显示为234mg/100mL,后对驾驶员严某送医院进行警醒抽血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268.15mg/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据统计,夜查行动中共查处,酒后驾驶5宗,醉酒驾驶6宗。东莞交警石碣大队依法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作出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暂扣车辆的处罚。

据严某交代,因想着元旦节的到来,12月31日晚上10点30分与朋友在酒吧一起喝酒“倒数”迎接2023年新一年的到来,期间严某喝了10瓶啤酒。喝酒后的严某心存侥幸,想着元旦节交警叔叔放假了,应该不会有人查车便自行驾车回家,没想到行驶不久就被执勤民警在崇焕路查获。

“历年元旦和春节期间,都是酒驾违法和涉酒事故的高发期。”为了保障了人民群众平安出行,东莞交警石碣大队将会持续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和整治频次,严刹酒驾之风。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亲朋好友之间把酒言欢可以理解,但请勿酒后驾车。同事亲友之间也要相互提醒,杜绝酒驾醉驾,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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