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这里这段时间禁飞!所为何事?
关于对我市部分区域“低慢小”飞行物
进行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低慢小”飞行物安全管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依据《民用航空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轻小型无人机运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我市部分区域“低慢小”飞行物进行临时管控通告如下:    

一、2023年1月9日18时至22时,1月10日18时至22时期间,禁止“低慢小”飞行物在我市市政府广场及周边2公里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空域飞行。

二、确有必要执行直播、新闻宣传、勤务活动等飞行任务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向所在镇街(园区)公安机关报备,经批准后方可飞行。

三、请拥有“低慢小”飞行物的单位、组织及个人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通告要求,杜绝违规飞行。对于违规飞行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由此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主体还应承担所有的民事责任。

四、本通告所指的“低慢小”飞行物,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即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飞机)、穿越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其中,无人机即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也称遥控驾驶航空器),是由遥控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

特此通告。

东莞市公安局

202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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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飞?所为何事?

 

原来2023年1月10日

 第三个“中国人民警察节”
也是 全国公安机关第37个“110宣传日”
进一步弘扬警察精神
展示警察形象
密切警民关系
凝聚社会共识
东莞市公安局定于 2023年1月10日
警察节当天 晚上18:30至22:00
在市政府广场及周边商区举行
庆祝警察节主题  “亮灯”及无人机表演活动
诚邀广大市民朋友到场观看
不要错过哦!

 

来源 | 东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