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的人才于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每人可按条件类别获得最高补贴额度2万元-30万元综合补贴。
补贴条件:
1.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时间为准);
2. 引进前已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
3.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合同起始时间须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
4. 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补贴标准:

补贴期限: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并首次在莞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申请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提出。
应提交材料:
1. 申请表(需用人单位盖章确认);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条件类别证明(提交符合条件类别之一):
(1)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认证或网上查验截图;
(2)职称证书、网上查验截图;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证书、网上查验截图;
(4)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1年)在莞纳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完税记录证明;
4. 税务部门提供的申请人在莞连续申报缴纳工薪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的完税记录证明;
5. 与莞企业签订满1年以上劳动合同;
6. 我市银行卡账户;
7. 户口本;
8. 其他佐证材料。
申请程序:人社局发布申报公告→个人网上申报→镇街(园区)审核→市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和核实→资金下达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