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风而动 有条有“礼”|横沥开展《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讲活动

《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5月1日起施行,为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近日,横沥司法分局联合镇文明办、人大办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条例》宣讲活动,镇人大代表、各村(社区)宣传委员共30余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邀请了广东佑德律师事务所刘裕灵律师进行宣讲。刘律师从《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特点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全面、深入、系统的讲解。她着重讲解了维护公共秩序、文明出行、爱护公共卫生、参与文明创建、不文明行为处罚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让与会者了解到遛狗不拴绳、禁止吸烟场所吸烟、随地吐痰等日常不文明行为将依法受到惩戒或行政处罚,倡导大家遵守《条例》规定,讲文明话、干文明事、做文明人。

宣讲活动结束后,与会者纷纷表示,《条例》的颁布施行,对引导市民文明行为、提升城市治理和文明水平有着重要意义,下来将自觉遵守《条例》,并发挥自身职能,积极宣传《条例》,引导市民群众以《条例》规范自身行为,将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助力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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