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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分租式厂房使用安全和改扩建工程专项整治,推动分租式厂房本质安全条件提升,防范事故发生。近日,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开展分租式厂房使用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5月19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分租式厂房使用安全大检查。
根据《通知》,2023年5月19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厂房房东(含转手房东)、承租人(实际使用人)按照规定,加强自查自纠,及时排查,发现隐患问题迅速整改闭环。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迅速行动,开展辖区分租式厂房使用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建立台账,安排专人跟踪落实整改,确保安全。一是按照《东莞市进一步加强限额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东建质安〔2022〕11号)等有关要求,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期组织辖区内村(社区)限额以下工程抽查,重点抽查涉及危大工程、拆除作业、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工程项目。二是检查分租式厂房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手续擅自新建、加建、改建、扩建、私自拆改主体结构等违法行为。三是检查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限额以下工程,是否履行消防设计审查手续;是否存在消防设计、施工中违反消防技术标准以及不按照规定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等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充分调动各村(社区)力量,把分租式厂房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落细落具体,务必在年底前实现对辖区内分租式厂房检查整治全覆盖,督促厂房房东(含转手房东)、承租人(实际使用人)确保分租式厂房使用符合现行建筑、消防等规定和要求。
另外,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厉查处分租式厂房违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涉及增加面积、层数,改变外立面、功能布局、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的,抄告属地“两违办”依法依规查处;涉及擅自改变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责令改正,并依法依规提请市住建局行政处罚;涉及违反消防技术标准以及不按照规定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通知》强调,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增强底线思维、红线意识,聚焦东莞市分租式厂房使用安全和改扩建工程管理关键问题、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全市分租式厂房安全专项整治。厂房房东(含转手房东)、承租人(实际使用人)等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履行房屋安全责任。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结合分租式厂房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分租式厂房使用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分租式厂房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分租式厂房改扩建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