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亿纬锂能(300014)虚假陈述案已经启动相关索赔诉讼的立案工作,符合一定买卖时间条件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民事索赔诉讼,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亿纬锂能维权入口)
2023年8月25日,亿纬锂能公告,收到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刘金成、刘建华、江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相关情况如下:
经查,2022年11月以来,亿纬锂能与关联方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多笔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23.1亿元,但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4月17日、5月18日才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补充审议和披露相关关联交易。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结合上述违规事实,根据证券法以及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在2022年11月1日到2023年4月18日之间买入亿纬锂能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提醒投资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