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22〕28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新闻报道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新闻报道类)的申报范围包括两大类,包括获得省级及以上新闻奖项的新闻作品、东莞新闻奖特别奖。具体请查询《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新闻报道类)申报指南》(附件1)。
其中,申报项目要求必须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奖,或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省重点媒体上刊发。获奖时间以证书上的落款日期为准。
二、材料报送
(一)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格(可在东莞文明网上下载,填写完整后打印提交),并按照申报指南所注明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二)申报项目需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U盘或光盘一份。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新闻报道类)申报指南》(附件1)。
(三)镇街(园区)新闻媒体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给所在镇街(园区)宣教文体旅办进行审核,如不符合要求则退回修改重报直至无误。符合要求的项目,由镇街(园区)宣教文体旅办在受理单位一栏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东莞记协。
(四)市直媒体单位,在莞媒体单位,中央、省级媒体单位,被中央、省重点媒体刊发的作者所属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东莞记协。
联系人:黎骏驰,电话:0769-23126788,13925552122。报送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12楼东莞记协,收件人:李丽琼,电话:0769-23126579,18688682907。
(四)获奖证书、证明文件等复印件,须由申报单位加具“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三、截止时间
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材料要求,于11月9日前向东莞记协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新闻报道类)申报指南
2.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省级及以上新闻奖)
3.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东莞新闻奖特别奖)
4.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新闻报道类)申报作品目录表
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