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暖工稳产14条”细则出炉!“政策红包”这样领→
今年年初
东莞出台“暖工稳产促消费14条”
包括用电补助、返岗补贴、消费券等
福利满满,“红包”多多
企业、个人分别都有哪些福利?
怎样更便捷地领取福利?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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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关于春节前后暖工稳产促消费的若干措施》(简称“暖工稳产14条”)印发,围绕稳产促增抢先机、稳工稳岗促就业、丰富供给促消费、开展慰问送温暖等四大方面提出14条措施。
近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对“暖工稳产14条”中提到的申领条件进一步明确,方便企业和个人申领“政策红包”。
小贴士:政策申领细则请以责任部门官网为准。
对于个人 有这些福利可以领取 ??
1 流量大礼包 东莞移动客户 一、补贴对象 由东莞大数据平台进行目标客户筛选,提取在2024年春节期间(2月1日至2月29日)在东莞连续驻留的东莞移动客户,30天内参加过类似活动的客户不参与本次活动。 二、补贴标准 对春节当月留莞的用户赠送一份10G7天限时包,共赠送30万份。 三、政策有效期 截至2024年2月29日 四、申请方式 由东莞移动筛选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通过短信推送、定向企微推广、线下到移动营业厅领取等方式赠送。 五、政策申报链接或发布渠道 链接: https://gd.10086.cn/gmccapp/confactpage/flowProduct2020/index.html?id=a7dcfd0f7c284bc9bbc1e33c2edcff0c 二维码: 东莞电信客户 一、补贴对象 2024年春节留莞过年的东莞电信手机用户,用户在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期间连续驻留东莞可参与本次活动;一年内已获赠过免费流量的用户不参与本次活动。 二、补贴标准 对春节当月留莞的用户赠送一个月10G流量大礼包,共赠送10万份。 三、政策有效期 截至2024年2月29日 四、申请方式 由东莞电信筛选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系统自动随机受理赠送,受理成功短信推送通知,无需用户主动申请,获赠流量用户号码(脱敏)在公众号公布。 五、政策申报链接或发布渠道 东莞电信各大主营营业厅、东莞电信官方公众号。 东莞联通客户 一、补贴对象 2024年春节留莞过年的东莞联通手机用户(号码归属地为东莞),一年内已获赠过免费流量的用户不参与本次活动。 二、补贴标准 对春节当月留莞的用户赠送一个月10G流量大礼包,共赠送10万份。 三、政策有效期 截至2024年2月29日 四、申请方式 由东莞联通筛选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系统自动随机受理赠送,受理成功短信推送通知,无需用户主动申请。 五、政策申报链接或发布渠道 东莞联通各大主营营业厅、东莞联通官方公众号。
2 留莞过年礼包 电子消费券 一、补贴对象 在“粤工惠”平台上已实名注册的东莞工会非莞籍职工 二、补贴标准 ①设置1000张“满500.01元减500元”电子消费券,共发放2000张消费券用于活动报名抽奖; ②设置2500张“满300元减150元”电子消费券和12500张“满300元减120元”电子消费券,共发放30000张消费券用于活动限时领取。 活动期间,参与报名抽奖的职工会员,每人限中1次;参与限时领取的职工会员,每人每轮限领1张消费券。 三、政策有效期 已成功领取的电子消费券使用有效日期为10天(任意时间段均可用),逾期未用将自动作废并退回系统。适用在东莞市内所有支持微信支付收款的商户。 四、申请方式 本次活动面向已实名注册“粤工惠”会员的东莞工会非莞籍职工,操作如下: ①登录微信搜索“粤工惠”小程序,在线完成会员实名注册认证并加入所在单位/企业工会; ②搜索“粤工惠东莞号”小程序,登录个人中心完成会员授权服务,点击平台下方【服务】查看“工会活动”,选择“百万福利留莞欢聚”窗口进入活动界面即可在线参与。 ▲活动界面所在位置
对于企业
可以申领这些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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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鼓励企业连续生产 推动政策快速直达 一、补贴对象 符合2024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4年1月份用电量的50%等条件的东莞市规上工业企业。 二、补贴标准 按照2024年2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用电费用(含税)不超过3%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60万元。 三、政策有效期 截至2024年2月29日。 四、申请方式 免申即享。 五、政策指引发布渠道 企莞家网站: https://im.dg.gov.cn/ 六、政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与材料工业科: 赵小姐 0769-22235700
4 鼓励规上工业企业增产增效 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 一、补贴对象 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同比增加2500万元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 二、补贴标准 按照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同比增量部分不超过0.8‰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40万元; 对销售收入同比增速为20%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奖励标准上浮至0.9‰,每家企业最高45万元; 对销售收入同比增速为50%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奖励标准上浮至1‰,每家企业最高50万元。 三、政策有效期 截至2024年3月31日。 四、申请方式 免申即享。 五、政策指引发布渠道 企莞家网站: https://im.dg.gov.cn/ 六、政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科: 王先生 0769-22217818
5 鼓励营利性服务业提质扩容 一、规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 (一)奖励对象 1.企业2024年一季度(1-2月)营业收入总额达到2500万元(含)以上且增长20%以上; 2.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且已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的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二)奖励标准 按照不超过新增营业收入部分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最高10万元。 (三)政策有效期 截至2024年3月31日。 (四)申请方式 免申即享 (五)政策指引发布渠道 企莞家网站: https://im.dg.gov.cn/ (六)政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与软件科,宋小姐,0769-22228101、0769-22381515。 二、规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修理业企业 (一)奖励对象 2024年2月(含)前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库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或居民服务和修理业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规模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修理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1-2月)营业收入总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按照营业收入每增加200万元奖励5000元,每家企业最高10万元。 (三)政策有效期 截至2024年3月31日。 (四)申请方式 免申即享 (五)政策指引发布渠道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 https://dgdp.dg.gov.cn/gkmlpt/content/4/4143/post_4143063.html#21 (六)政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创新和产业发展科: 唐小姐 0769-22033285 三、规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 (一)奖励对象 2024年2月(含)前纳入我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1-2月)营业收入总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按照营业收入每增加200万元奖励5000元,每家企业最高10万元。 (三)政策有效期 截至2024年3月31日。 (四)申请方式 免申即享 (五)政策指引发布渠道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 http://dgstb.dg.gov.cn/ (六)政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和区域创新科: 袁先生 0769-22830058 四、规上文体娱乐业企业 (一)奖励对象 2024年2月(含)前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库的文体娱乐业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规模以上文体娱乐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1-2月)营业收入总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按照营业收入每增加200万元奖励5000元,每家企业最高10万元。 (三)政策有效期 截至2024年3月31日 (四)申请方式 免申即享 (五)政策指引发布渠道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 http://wglt.dg.gov.cn/xxgk/zfxxgkml/qt/tzgg/content/post_4142543.html (六)政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 黄小姐 0769-22837009
6 支持办展参展抢订单 一、市内招展办展项目 (一)支持对象 在东莞依法注册成立,在东莞市内组织举办会展活动的会展企业,或服务于会展业的商(协)会和社会团体。 (二)支持标准 1.支持举办重点展会,对经市商务局备案,在我市专业展馆举办展览面积1万平方米或以上、展期在3天或以上的展会,对举办单位按场馆租金实际发生费用给予支持,每天3元/平方米,最多支持5天,每个展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举办镇街(园区)特色展会,对经市商务局备案,在我市非专业展馆举办、展期大于或等于3天、展览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展会,对举办单位按实际宣传投入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个展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三)支持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四)政策指引发布渠道 东莞市商务局官网: http://dgboc.dg.gov.cn/ (五)政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东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 联系电话: 0769-22806513 0769-22995396 邮箱: dgswjdwmyk@163.com 二、境外参展项目 (一)支持对象 对在东莞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组织发动能力的商(协)会。 (二)支持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三)支持标准 支持商协会组织企业出境参展,对经市商务局备案同意,对自行组织不少于10家东莞企业参加境外线下展的东莞商协会,对组织单位按照每家企业3000元给予组展奖励,每个展会组展奖励最高20万元;对由商协会统一承担的展品往返物流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个展会展品最高10万元。 (四)政策指引发布渠道 东莞市商务局官网 http://dgboc.dg.gov.cn/ (五)政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东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 联系电话: 0769-22806513 0769-22995396 邮箱: dgswjdwmy@163.com
7 返岗交通补贴 返岗最高补贴300元/人 一、奖励对象 在东莞市重点用工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工作的外省户籍员工。 东莞市重点用工企业是指在东莞市登记注册的,用工2000人及以上或一次性新增用工500人及以上的企业。 二、补贴条件 1.员工应当于2024年1月已在该企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且提出申请时仍在该企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2.在2024年2月12日至2024年2月20日期间返岗。 三、奖励标准 1.2024年2月12日至2024年2月17日期间返岗的补贴标准为300元/人; 2.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0日期间返岗的补贴标准为200元/人。 四、政策有效期 截至2024年2月20日 五、申请方式 本补贴由企业收集其外省户籍员工返岗情况,企业统一向其登记注册所在地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提出申请(登记注册地在松山湖的,向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 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拨付至员工社保卡金融账户。企业应于2024年3月11日前完成企业内部公示并按本指引要求提交申请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政策指引发布渠道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dghrss.dg.gov.cn/ 七、政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冼先生 0769-23064223
8 新增就业补贴 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一、奖励对象 东莞市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补贴条件 在2024年2月10日至2024年3月9日期间招用初次在莞就业的非东莞户籍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 三、奖励标准 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家企业最高30万元。 四、政策有效期 截至2024年3月9日。 五、申请方式 企业持申请材料到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提出申请(登记注册地在松山湖的,向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企业申领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六、政策指引发布渠道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dghrss.dg.gov.cn/ 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冼先生 0769-2306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