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考生提交报名材料不齐、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等,视为报名无效。
(二)考生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真实和正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时与考试全过程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三)以评审、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需在考察阶段通过职称确认。未能通过职称确认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六)岗位表中“以上”“以下”均包含本层级。
(七)岗位表中涉及要求具有医疗机构工作经验的,可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盖有公章的证明或者提供社保凭证;岗位表中涉及具体科室工作经验或者具体工作经历的,要求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证明。
(八)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其中“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按照《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及《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确定。
(九)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附件1)。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