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正式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即日起我市正式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通知》在原试行基础上针对性优化了部分做法,包括优化提取政策和拓宽承办银行。在优化提取政策方面,新政将灵活就业人员“缴六停六”销户提取优化为已发生缴存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停缴六个月及以上且当前账户状态为封存的可全额销户提取。
在拓宽承办银行方面,办理灵活就业相关业务拓展至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商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和浦发银行等12家归集银行。
据了解,此前很多在东莞参缴过的职工,因各种原因停缴、离职或者离开东莞后,没有再办理公积金缴存,账户长期处于封存状态,因没有离职提取公积金政策,导致账户的钱无法按照现行政策办理提取。
新政出台后,这部分市民可自行开设灵活就业账户,把原账户的钱转移过来,通过灵活就业账户先缴纳一个月再停缴六个月及以上,即可全额销户提取,解决了这部分人群提取公积金的需求,不仅降低了市民的时间成本,也是公积金纾困惠民的又一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