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启动招募,诚邀港澳职场精英助力青年逐梦湾区

为贯彻落实《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粤人社规〔2025〕47号),进一步推动港澳青年融入大湾区内地城市发展,东莞市近日正式启动“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具有内地职场经验和生活经历的港澳籍人士担任职场导师,携手引领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

当前,越来越多港澳青年怀抱梦想奔赴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渴望在广阔平台中寻找属于自己的发展方向。然而,面对全新的职场环境与文化差异,他们往往需要经验丰富的领路人提供指引与支持。为此,东莞市推出“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旨在汇聚一批兼具社会责任感和专业素养的港澳职场精英,以自身经验照亮后辈前行之路。

根据计划安排,入选导师将与港澳青年建立为期不超过一年的师生关系,每名职场导师最多可同时指导5名学员。导师需结合实际提供多元化的指导服务,包括职业发展指导、职场文化与自身经历分享、职业方向点拨,帮助学员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同时提供实习指导与岗位推荐,链接优质就业资源,协助学员打通求职壁垒。此外,导师还将受邀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各类与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相关的公益活动,以专业力量赋能青年成长。

对于积极参与计划的导师,东莞市将授予“大湾区职场导师”称号,既是对其专业能力与社会贡献的认可,也为其带来荣誉感与成就感。在指导过程中,导师将与港澳青年双向交流、互学共进,在见证青年成长的同时收获精神层面的满足与价值。值得一提的是,导师参加相关服务还可按规定申领相应补贴,补贴由导师自愿申请。

根据《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申请成为大湾区职场导师需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中国国籍,并持有香港或澳门的永久居民身份;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有三年以上就业或生活经历,目前在东莞市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就业创业,或担任政协委员;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愿意指导和帮助港澳青年;熟悉港澳和内地工作生活环境,具备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且粤语熟练。

符合基本条件并具有以下经历的人士将被优先招募:在大型或知名企业、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担任重要职务者;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有成功创业经历并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创业者等。

有意报名且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士,需准备以下材料:《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导师申请表》(承诺人处须手写签名);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在大湾区内地九市三年以上就业或生活经历、目前在东莞市就业创业或担任政协委员的佐证材料;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承诺人处手写签名);以及由推荐机构或工作单位出具并盖章的推荐书。导师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年,服务期满后可视情况延期。

欢迎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士扫描指定二维码提交报名材料,开启导师之旅。咨询电话:0769-21668303。特别提示,符合条件的台湾人士同等适用于“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亦欢迎踊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