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楼上漏水楼下告,僵持两年的纠纷如何化解?

“防水要重做,二次排水、闭水测试一样不能少!”

“把漏的地方修好就行了,哪用得着这么复杂?”

因房屋漏水问题,朱某和陈某僵持了近两年。直到2026年7月,东莞第三法院横沥法庭李淑花法官团队联动基层综治力量,巧用多元解纷机制,成功化解这起相邻关系纠纷。

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朱某与陈某是同一单元楼上楼下的老邻居。2024年9月,朱某家天花板的角落开始出现水渍,逐渐汇成水滴,天花板受潮发霉,卫生间及两侧房间的墙面出现斑驳,墙皮一块块脱落。

朱某多次找楼上的陈某沟通,但始终没商量出个结果来,沟通逐渐变成争吵,矛盾如剥落的墙皮般越积越多。无奈之下,朱某一纸诉状将老邻居告上法庭,要求陈某检修房屋漏水问题,并赔偿相关损失。

2026年5月19日,李淑花法官团队收案后,第一时间深入了解案情。经调查发现,双方因漏水问题积怨已久,拒绝沟通。“这个案件难的不是怎么修,而是两家人都不愿坐下来好好谈。”李淑花当即确定处理思路:先解决情绪问题,再谈维修。

为此,法院联动辖区综治中心,充分发挥调解员熟悉当地居民情况、基层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开展先行调解工作。上门前,李淑花向调解员吴惠康详细介绍案情、明确疏导方向。

走进朱某家,吴惠康没急着谈调解,而是先仔细查看受损墙面,听对方把满腹委屈说完,才接过话:“您家这情况我都看在眼里,谁看了都着急,但目前最重要的是把房子修好,防漏水做到位,这还得双方坐下来谈谈。”

在陈某家,吴惠康拉着家常慢慢开导,“楼上楼下住了这么多年,抬头不见低头见,漏水问题要是不根治,楼下还得继续找你,这事就没完没了了”。一来二去,原本态度坚决的两人终于松口,同意坐下来谈一谈维修方案。

标准谈不拢,法官来破局

“全面防水测试要做,二次排水也要做,防水层得一直延伸到门槛,我可不想以后还漏水。”朱某一开口,就把标准定得高高的。

“我不同意。”陈某一口回绝,“把漏水的地方堵上不就行了,你那些要求就是浪费钱!”情绪刚缓和的两个人,没说几句又呛了起来。

检修的技术方案与标准,成了横在双方面前的新难题。僵局之下,李淑花查阅国家防水施工规范,以此为标尺逐条比对双方诉求:哪些属于规范明确要求、保障不渗漏所必需,哪些已经超出标准属于过度维修,她逐项向装修公司求证,心里有了一本明白账。

心中有数后,李淑花转为“背对背”调解。对朱某,她指明法律边界:“您要求按规范把防水彻底做好、闭水测试合格,是合理诉求,但超出国家标准的过度维修要求缺乏法律依据,法院难以支持。”

转过头,她又给陈某算了一笔账:“简单注浆治标不治本,万一修完又漏水,对方可以主张二次维修和赔偿,到那时您花的钱、耗费的精力只会更多。不如按规范把防水一次性做好,彻底了结纠纷。”经过李淑花的释法说理,朱某不再坚持“顶格”维修,陈某也不再只想着“能省一点是一点”,双方各退一步。

修好了房子,了却了心事

该保护的权益一寸不让,不合理的要求一项不加,李淑花在双方利益之间找到了平衡点。6月17日,朱某与陈某签署调解协议书,陈某当天向朱某支付8700元赔偿款。

协议签了,李淑花的牵挂却没有放下。为防施工再生争执,法官团队与双方当事人、装修公司及物业工作人员建起线上工作群,对维修全过程跟进监督。7月8日,维修工程顺利完成,漏水问题彻底根治。一桩困扰两家人近两年的烦心事,就此画上了句号。

窗外暮色渐沉,李淑花合上案卷,看着群聊里朱某和陈某真诚朴实的感谢,心中感慨:漏水修补的是房屋,调解弥合的却是人心。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东莞第三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生动实践。下一步,东莞第三法院将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以一个个“小案”的妥善办理,守护千家万户的安宁,为东莞建设“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的现代化城市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