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麻涌镇扶持文化产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以麻涌为主题的文艺节目参加演出和比赛,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奖励 麻涌供图

在麻涌从事文化产业(事业)工作的人注意啦!2020年麻涌镇扶持文化产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均可申请,最高奖励达10万元,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

据介绍,为更好地扶持文化产业(事业)的发展,麻涌出台了《麻涌镇扶持文化产业(事业)发展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从业者进行鼓励和奖励。

本次专项资金申报范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项目或事项。申报项目包括文化产业项目落户补贴、文学艺术创作奖励、演出和比赛奖励、文化展览补贴,以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维修、开发与利用补贴等六大类。

其中,奖励最高的是在麻涌镇辖区内投资设立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国学馆、书院等公益性项目,经批准、验收合格并免费向公众开放,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以麻涌为主题的文艺类作品和表演如果获奖也同样有数额不等的奖励。按照《办法》规定,社会团体和基层文艺爱好者积极排演以麻涌为主题的文艺节目并参加演出和比赛,对在各项演出和比赛中获得国家级金奖的团体表演项目,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个人表演项目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

此外,凡麻涌籍作家或最近两年在麻涌连续居住的作者,以麻涌为主要创作主题,对在国家批准出版发行的报纸、刊物、出版社公开发表和出版包括小说、传记(纪实文学)、诗歌、散文等体裁的文学作品(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给予一次性1万-5万元奖励。

《办法》鼓励村通过企业赞助、村民募捐等方式广泛集资,对祠堂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保护、维修、开发与利用。对各级文保单位及纳入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单的文物进行保护、维修、开发与利用的,若符合扶持要求,根据工程合同价,按市、镇、村(社区)3∶3∶4比例予以补贴。对将祠堂修缮打造成家风家训馆、村史展览馆及其他旅游景点的,给予所在村一次性3万-10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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