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民安居房(以下简称“农房”)应该如何设计和建设?11月5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东莞市农民安居房设计若干注意事项》(以下简称《若干注意事项》),提出加强设计管理、风貌管控和引导,增加悠闲空间拓展停车场地等九大建议和要求。
建议提供通用型农房设计服务
《若干注意事项》建议,农房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现行规范要求出具施工图纸。有条件的镇街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村民提供专业、低价的通用型农房设计服务。
农房的外立面应与周边环境和周边建筑保持协调,鼓励参照市自然资源局编制的乡村风貌导则进行设计,鼓励采用我市的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对符合乡村风貌导则、采用我市设计通用图集的农房,顶层梯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3米的,该部分可不计入总建筑面积和总建筑高度。
农房建筑投影不得超出用地红线,不能在一层占满用地红线又在二层以上悬挑超出用地红线,如户型设计存在悬挑的,只能在一层进行相应退缩,然后在二层及以上进行悬挑,确保每一层的建筑投影均不超出用地红线;允许农房门口、窗户的上沿挡雨板、女儿墙上沿挡雨板少量超出用地红线,但超出距离不得大于0.3米。
各村应规划好全村域的消防车道
《若干注意事项》提出,各村应规划好全村域的消防车道,确保所有农房前后左右至少有一侧具备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现状道路宽度不足以设置消防车道的,农房建设时必须退缩腾出适当距离的消防通道,满足消防使用要求。
农房周边道路在预留消防通道后已不足以安全停车的,农房建设时宜设置足够的停车场地,以满足本栋农房的停车需要,鼓励农房首层架空用作停车场地。
农房设计建设应保持适当间距。对用地红线共线或红线间隔过小的农房,在建筑投影不超出用地红线的基础上,农房之间宜保持1米以上间距,以满足通风、采光、设备安装与检修等需要。用地红线间隔不足1米的,原则上由双方等量退缩以达到间距要求。
增加绿化、悠闲空间
《若干注意事项》提出,对于面积较大的宅基地,在保持农房建筑面积不超过宅基地用地面积4倍的前提下,鼓励建筑红线适当退缩、增加建设层数,增加绿化、悠闲空间。外墙装饰材料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建筑风貌和安全性,避免脱落危及公共安全。
农房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节能要求,重点加强自然通风、自然采光、遮阳等节能措施。合理选择朝向,适当设置遮阳构件,减少太阳的猛烈直射;平面布局宜满足南北对流条件,强化自然通风效果;门窗的设置宜满足日常通风采光需要,基本达到白天无需照明的要求;有条件的可设置楼顶绿化或太阳能发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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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农民安居房报建办事指南出炉
实行报建全程网上审批
《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出炉后,申请农房新建、改建、拆建的流程备受关注。11月5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东莞市农民安居房报建办事指南》,东莞市区域内的农房新建、改建、拆建实行报建全程网上审批。报建地块须具备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报建申请人须符合“一户一宅”原则。
《指南》明确,报建办理机构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前期审批、报建审批和验收备案办理时限共为40个工作日。前期审批共25个工作日[村10个工作日(含公示),镇街15个工作日];报建审批共5个工作日;验收备案共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