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驻机构最高可获200万奖励!东莞将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先行区

5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动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力争到2024年,全市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达到600家,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2万人,引进和培育5家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龙头骨干企业,建设1个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先行区,创建至少3个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个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1个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机制,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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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驻机构最高可获200万奖励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在寮步镇建设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先行区,新入驻产业园先行区的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按《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100强榜单》排名,可获10万元至200万不等的奖励。

另外,符合一定条件的新入驻产业园先行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享受租赁产业园先行区场地租金50%的补贴,单个机构最大补贴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单月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4500元,最长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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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本士骨干机构 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实施意见》提出,要推动机构上市融资发展,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投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进入人力资源服务业。并积极搭建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平台,举办全国性的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服务产品推介、高峰论坛等活动,加大对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服务产品的推介力度,打响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

支持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国外著名机构战略合作,定期组织开展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城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交流。大力推行"政府+机构+学校+企业"引才模式,带动本市人力资源机构深入到人才、劳动力输出地区,加强与当地学校、企业及人力资源机构的对接,推动更深入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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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引进人才将按层次奖励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人力资源薪酬绩效管理等新兴业态。每年开展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优秀创新项目评审,对每个获评审优秀的项目,由市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对为我市引进特色人才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类别给予奖励,每引进1名特级人才、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或四类人才,按其人才层次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5万元、2万元奖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推荐博士后人员的,每推荐并录用成功1名给予2万元奖励。

(记者 张忻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