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在近日召开的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获得批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东莞制定的最新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制定,是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必然要求,是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迫切诉求,也是依法规范和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的现实需求。
《条例》共七章五十三条,分为总则、规划与设置技术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招牌设置管理、设置安全与维护、法律责任、附则。主要内容包括:部门职责、规划和技术规范的编制、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和宣传品的许可审批制度、非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备案制度、设置人应当遵守的设置要求及维护责任等等。
据介绍,《条例》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亮点:
一是细化上位法,增强可操作性。根据授权,《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行细化,在部门职责分工、规划与设置技术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招牌设置管理、设置安全与维护等方面进行了详尽规定,增强了可操作性。
二是便民利民,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条例》秉持“高效便民”的原则并结合东莞的实际,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简化了申请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的具体材料,压缩审批时限至12个工作日。并规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为审批许可和备案途径提供便利, 公布行政许可和备案的流程、途径、材料目录,确保群众在办事时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是厘清部门职责,保障人民人身、财产安全。在制定《条例》过程中,东莞市人大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与建议,从而较好地厘清了各部门间的职责。同时,考虑到东莞位于台风天气频发地带,户外广告设施与招牌设置必须以安全为首要原则,《条例》还规定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巡查职责,明确相关部门要及时查处违反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行为,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文字:伍江
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八号)
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的《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