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汪星人的街坊注意啦!
6月1日起
《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根据规定,在《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
颁布前已经养犬的
应当在今年7月30日前内
向备案服务机构备案建档
今年6月1日以后新养犬的
养犬人应当在养犬之日起三十日内
到养犬备案服务机构备案建档
目前
茶山已公布第一批5个犬只备案点

△茶山镇5个犬只备案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据介绍
为更好地开展犬只备案登记工作
茶山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已向
第一批5个犬只备案点的负责人
解读了《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
备案登记工作流程以及
解释了一些普遍的公众疑问

△茶山镇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为第一批5个犬只备案点授牌
茶山宠贝动物诊疗所是
茶山第一批犬只备案点
该诊所负责人陈女士表示
诊所内已设置一个固定区域
用来做备案工作
已经有不少客人前来进行犬只备案


△备案点的负责人为犬只进行备案
犬只备案注意事项
备案时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个人饲养犬只的,请您带上您的爱犬,准备好您个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您与犬只居住场所的房产证明、房屋租赁证明或者本市户口簿,前往附近的犬只备案点备案。
(二)单位饲养犬只的,请单位专职管理员带上犬只,准备好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单位为犬只配备犬笼、犬舍、围墙等封闭安全防护设施及专门场所的照片,前往附近的备按点备案。
备案前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养犬人应当在养犬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养犬备案服务机构备案建档。本条例颁布前已经养犬的,应当在本条例颁布施行后六十日内向备案服务机构备案建档”。我市现设定第一批养犬备案服务点共118家,《条例》颁布前已养犬的群众可根据自身实际,在7月30日前选择就近的备案点为您的爱犬备案。#p#分页标题#e#
(二)为了方便您的备案,建议大家与有意向的备案点电话联系,提前预约好时间。
为更好的提高大家文明养犬意识
减少犬只伤人案件的发生
避免因养犬发生的公共事件
东莞市公安局将对屡禁不止的
违规违法养犬行为进行处罚
相关处罚规定如下:
一、关于备案

二、关于不文明养犬



@各位铲屎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