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版“优才卡”来了

为让更多的优秀人才增强对长安镇的归属感,留在长安、扎根长安,7月1日,长安镇人民政府印发《长安镇“优才卡”制度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修订方案》)。

《修订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记者了解到,新版长安“优才卡”强化了政务服务功能,设定了购房补贴最高补贴额度,教育服务也由公办学位向给予民办学位补贴转变并大幅度增加补贴额度。

二次修订

进一步完善人才服务机制

2015年4月,为吸引客商前来长安投资置业,让更多的优秀人才留在长安、扎根长安,增强对长安镇的归属感,促进长安经济社会持续科学发展,长安镇在全市率先推出《长安镇“优才卡”制度实施方案》。

通过向符合条件的在长安镇投资、经商、就业的非东莞市长安户籍的外来人口发放优才卡,大力推动外来人口市民化,使其可凭优才卡享受子女入学教育、医疗、住房优惠、就业等十个方面的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

政策实施以来,各类人才对长安归属感大增,让更多优秀人才能安心、放心、舒心地在这里工作与生活,发挥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积极作用。

2017年12月31日《长安镇“优才卡”制度实施方案》到期后,长安人社分局重新修订为《长安镇“优才卡”制度实施方案(2017修订)》,并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

随着时间的推移,“优才卡”部分优惠政策的吸引力度有所减弱,部分公共服务实施效果较差,以及政策的鲜活度有所下降。

此次修订,是为了进一步完善人才服务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留在长安、扎根长安、建设长安,增强对长安镇的归属感。

精准服务

每年发放不超过300张“优才卡”

记者了解到,与《长安镇“优才卡”制度实施方案》(2015年版)以及2017年修订版相比,此次《修订方案》在表述和部分内容上进行了修订。

表述方面:将长安户籍人才纳入优才卡申请对象;申请对象投资纳税型,将房产投资、个体工商户纳税和创业纳税3类申请对象删除,同时增加创业吸纳就业人才对象;学术技能型新增特色人才、首席技师、技师工作站带头人、东莞市优才卡人才等市级人才对象。

内容方面:更新后的方案在原有的基础上强化了政务服务功能,减少了公共交通服务,设定了购房补贴的最高补贴额度,增加了能力提升服务等;教育服务由公办学位向给予民办学位补贴转变并大幅度增加补贴额度;三大申请对象发放比调整,由以前的投资纳税型20%,学术技能型40%,企业推荐型40%,调整为经济及就业贡献型30%,学术技能型40%,企业推荐型30%。

据了解,根据长安镇经济发展水平和承载公共服务的能力,每年发放“优才卡”不超过30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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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优才卡”部分新服务内容

政务服务方面:持卡人在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时可优先办理。

购房优惠服务方面:持卡人在我市无自有房产(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的,其在长安镇新购置房产,按其新购置房产缴纳契税的镇级分成部分80%的比例对其进行补贴,补贴额度最高3万元。

子女教育服务方面:持卡人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读长安镇内民办中小学,可享受与户籍生同等待遇的民办学位补贴,在镇内公办中小学有富余学位的前提下,可向镇教育部门申请入读公办中小学的起始年级(不含插班)。根据本方案安排入学的持卡人子女,可在同一学校连续就读至该学段结束,如升读下一学段,需重新申请。

能力提升服务方面:持卡人在长安镇工作期间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国家承认的学位,给予一次性能力提升扶持补助。

文字:刘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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