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百件大事回顾|2006年获“广东教育强市”称号

2004年11月26日,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出《关于创建教育强市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决定》,对创建教育强市提出了总体规划。

2005年3月23日,市政府制定出台《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方案》。经省评估验收,广东省人民政府与2006年1月23日授予东莞市“广东省教育强市”称号,东莞成为继深圳、佛山、中山之后的全省第四个教育强市。

2006年9月1日起,东莞市免除本市户籍九年义务教育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2007年9月1日起,免收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书本费,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学生全免费义务教育。

2007年,东莞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0.9%,实现普及高等教育,在全省地级以上市中名列第一。

素材来源:中共东莞市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