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暑期正是旅游高峰期,市民选择旅行团一定要谨慎,看到“零团费”的宣传字眼,千万别掉坑!近日,年过七旬的李女士(化名)将一面写着“一心为民办实事,千里执法解民忧”的感谢旗帜送到了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二科的工作人员手中。原来,在数日之前,该科室的执法人员查处了一宗打着“零团费”口号诱导市民消费的案件,帮李女士追回了19999元的经济损失。
受邀请参加“零团费”4天3夜旅行
李女士和几位好友喜欢跳广场舞,在3月份的一次表演后,有一位朋友邀请她们去厦门参加一个广场舞比赛。“他说去了不管你有没有拿奖都有500块钱,而且还安排了4天3夜的旅行,全程零团费,我们老人家听了都很高兴。” 李女士说道。
闺蜜们踏上了此次福建之旅,但在厦门、漳州等地的旅游景点就在车上路过,然后导游带着她们到乳胶床垫、药店、厨具店、床上用品、玉石店等多个购物点,先讲课洗脑,再引诱购物。部分人被诱导花费几千至几万元,没有购物的游客甚至遭到导游的一番“教育”。“导游说,这个零团费出来,一分钱不花。来了多多少少应该把车费、酒店产生的钱花掉,花个一两千元买点东西,买什么不拘。”李女士听了非常害怕,“导游说没有买东西的就留下,当时我们一听这个真的就吓懵,把我们留在当地人生地不熟怎么办!”
受邀请参加“零团费”4天3夜旅行
李女士和几位好友喜欢跳广场舞,在3月份的一次表演后,有一位朋友邀请她们去厦门参加一个广场舞比赛。“他说去了不管你有没有拿奖都有500块钱,而且还安排了4天3夜的旅行,全程零团费,我们老人家听了都很高兴。” 李女士说道。
闺蜜们踏上了此次福建之旅,但在厦门、漳州等地的旅游景点就在车上路过,然后导游带着她们到乳胶床垫、药店、厨具店、床上用品、玉石店等多个购物点,先讲课洗脑,再引诱购物。部分人被诱导花费几千至几万元,没有购物的游客甚至遭到导游的一番“教育”。“导游说,这个零团费出来,一分钱不花。来了多多少少应该把车费、酒店产生的钱花掉,花个一两千元买点东西,买什么不拘。”李女士听了非常害怕,“导游说没有买东西的就留下,当时我们一听这个真的就吓懵,把我们留在当地人生地不熟怎么办!”

行程结束后,李女士在家人的协助下,将该团的组织策划经过、遭到导游的言语威胁,及其在漳州市玉器店被诱导花费19999元人民币购买玉器的情况向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进行举报。

辗转多地 查明事实 追回损失
“一看是‘零团费’,我们就知道肯定有猫腻。”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二科副科长李健军说道。2021年4月至6月期间,执法人员经过多方调查,细心甄别,克服重重困难,辗转于两省(广东、福建)四市(东莞、深圳、厦门、漳州)间开展了多次深入调查。实地走访了游客、司机、店长、客服、财务、导游、业务员等共16人,最终查明,叶某在未取得旅游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招徕组织80人;钟某在未取得旅游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招徕组织35人,共115人(主要是广场舞爱好者)参加了由深圳市一旅行社组织策划的3月18日至21日“厦门演出4天3晚旅游团”。期间,安排游客到五个购物点购物,通过游客在购物点消费返点等方式进行牟利。执法人员在玉器店现场追回了李女士19999元的经济损失。
本案中,叶某、钟某在未取得旅游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招徕组织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并从中获利,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目前,已分别对叶某、钟某进行了行政立案调查,将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由于该案件涉及跨地域执法,执法人员一方面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请示报告,另一方面积极向深圳、厦门、漳州市的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协助,做了大量工作,确保本案及时告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李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坦诚,“后来我怕遭到报复,就想撤销投诉,但执法人员给我壮胆,说一定会给我撑腰,我听见才放心。他们的态度真的太好了,为人民着想,是实实在在为我们老人家办了一件实事!我是接受到教训了,以后再也不会相信这些‘零团费’的宣传了!”#p#分页标题#e#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二科副科长李健军提醒,市民参团出游要注意:
1、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
2、出行前查阅诚信旅游指导价,理性消费。按照相关规定,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即为不合理低价游。游客要当心“零团费”、低价团,做到理性消费。
3、游客务必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
4、购物开具发票。发票应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以备退货、投诉之用。如遇到“不合理低价游”现象,可拨打电话“12345”进行投诉、举报、维权。
(记者 何安琪 刘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