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城市更新招引前期服务商准入新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只接受法人资格的单位单独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单位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报名单位自有资金额或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近日,有关南城街道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的准入门槛受到社会关注。

记者了解到,《南城街道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实施细则(试行)》(下文简称《细则》)于11月5日公开发布,旨在建立公开透明的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市场,规范有序开展城市更新前期工作。

属地操作指引

为何出台《细则》?

在关于《南城街道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实施细则(试行)》的制定说明中,如是表述:目前,东莞城市更新体系里面主要依靠“一个规划、两个市场”(即单元划定、前期服务商和单一主体)运作,东莞在单元划定工作方面已有清晰的操作指引,而在招引前期服务商和单一主体方面,管理和监督交由镇街自行负责,若缺乏相应的操作指引,会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不良竞选、管理无序等种种乱象。出台《细则》的目的是建立公开透明的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市场,规范有序开展城市更新前期工作。

关于《南城街道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也对上述问题作出相应解答——南城街道结合实际情况,以建立城市更新市场规则制度、加强单元划定的申报管控、约束单元划定方案规划指标、规范招引前期服务商操作指引以及设置合理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条件等五方面为重要抓手,进一步规范和管理城市更新工作。为规范有序开展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更新单元前期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城市更新公开招引市场,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细则》适用于更新单元需引入市场主体对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包括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混合情况)上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进行改造。主要规定了城市更新项目的工作启动、招引前期服务商以及前期服务商开展前期工作等操作流程内容。

准入门槛规定

《细则》提出,建立招引前期服务工作准入门槛审查和综合评分机制。由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单位进行准入门槛审查和综合评分,报名单位须满足全部准入门槛内容,对通过准入门槛审查的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分。

《细则》规定准入门槛如下:

(一)更新项目只接受法人资格的单位单独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单位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评审依据,外资的以报名截止之日的中央人民银行挂牌价换算为人民币计算);

(三)报名单位自有资金额或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只以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证明和银行授信为评审依据,现金、黄金、证券、股票和基金等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四)报名单位提供满足公告规划要素(条件)的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报名截止后,提交的概念性规划方案不得提出修改或重新提交,对于不符合公告规划要素(条件)的方案视为不能满足准入门槛);

(五)报名单位是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协会或东莞市的城市更新协会会员(以协会出具证明为评审依据);

(六)报名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以最近三个年度税收部门出具证明为评审依据);

(七)报名单位具有一定规模的城市更新团队,团队规模不少于15人(需提供相关人员最近连续不少于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

(八)报名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e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以报名单位报名当月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ehina.gov.e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ecgp.gov.cn)及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dgnzb.dg.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名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九)报名单位须提供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计划书和时问表,作考核使用。

依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9〕29号),集体经济组织在前期工作阶段提前开展拆迁补偿工作的,由服务商垫付补偿资金,报名单位在报名期间须出具垫付补偿资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能力的承诺书。

报名单位通过准入门槛审查后,由评审委员会按程序对其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综合评分结果按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提交招引方进行集体民主决策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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