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贷款流入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等七项违法行为,富滇银行被罚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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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 胡冰

  11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罚单显示,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

  (一)授信管控严重不审慎,以“名单制管理”为由突破授信限额管控;

  (二)贴现资金管控不严,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用于归还出票人他行贷款;

  (三)通过发放贷款兑付到期票据掩盖票据业务风险;

  (四)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五)违规用表内授信承担资产证券化风险;

  (六)违规办理未竣工商业用房按揭贷款;

  (七)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流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220万元。

  中国货币网披露的富滇银行2021年三季度信息披露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9月末,富滇银行(合并口径下,下同)的资产总计为3132.7亿元。今年1-9月,富滇银行的营业收入为43.43亿元,同比增长49.60%;净利润为5.08亿元,同比增长37.67%。